大兴安岭军分区
大兴安岭军分区
大兴安岭军分区隶属黑龙江省军区。位于加格达奇区人民路北侧。1966年,成立大兴安岭
特区人民武装部;1970年,改为大兴安岭军分区;1986年,对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加格达奇警
备司令部,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三大机关20个科室。1993年 8月军分区增设技术保障
部,改为装备部。1996年,根据中发(1995)12号文件规定,七个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于1996
年4月1日收归军队建制,由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2004年,根据省军区[2004]龙军务字第73号
文件和新颁发的编制表,进行了精简调整。撤销合并有关科室,精简部分人员。
军分区主要担负着维护边境安全与稳定,负责本地区的边防部队、民兵建设组织指挥任务。
同时,根据[1996]年沈军务字第82号文件规定,大兴安岭军分区还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加格达
奇警备司令部的职能,负责加格达奇城市警备工作,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加格达奇警备司令部。
2005年,大兴安岭军分区在加格达奇区召开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是年,分区下辖人武部门有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
中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