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支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支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支队,隶属武警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位于加格达奇区胜利路南侧。 占地面积3319平方米,建筑面积3909平方米。成立于 1966年,
名称为大兴安岭特区森林警察大队;1984年改称为黑龙江省武装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大队;
1987年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支队,正式列入武警系列。
1988年实行警衔制。机构设有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机关15个科室,下辖12个大队、训练
队、卫生队、农场和修理所等。1989年,设 23个机降点、9座瞭望塔、3处检查站、2个气象观
察站。
1999年 2月,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大兴安岭地区支队。主要承
担大兴安岭地区3县、4区、8个林业局的840万公顷的防火、灭火、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林
区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至2004年,部队先后出动兵力123235人次,共扑灭火警火灾1077起,累计扑灭火面积73145567
公顷,参加各种抢险救灾 370起,为保卫国家的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立下了赫
赫战功。
2005年,出动官兵3358人次,参加17起扑火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