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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1996年3月15日

  中共加格达奇区委、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加呈〔1996〕1号文悉。《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审核同意(黑编〔1996〕34号)地委、地区行政公署正式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
施,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