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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2001年7月4日

  根据中发[1999]2号、中办发[2000]30号和黑发[20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加格达奇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方针和政策,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发展的需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出发,调整组织机构,精简人员
编制,完善运行机制。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理顺区委、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
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原则。加强党委宏观管理职能,简化一般性具体管理事项,集中精力搞
好党的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的要求。

  ——科学界定职能,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党政机关与事企业单位的关系,合理界定部门之
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

  ——精兵简政,优化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组织机构。严格控制机构
数额,综合设置有关部门,压缩机关人员编制,精干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
本,减轻财政负担。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逐步由主要依
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时加强机
构编制的监督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二、改革的内容

  (一)加快实现政企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区政府主要任务是抓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改变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
面落实企业自主权。所有行政性公司一律改为经济实体,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交给政府有关部
门。要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将可以由社会自我管理和调节的社会事务,转给社会中
介组织。

  (二)注重理顺各方面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理顺区乡之间的事权关系,区直有
关部门对乡事业机构实行业务指导。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和
避免交叉。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管理为主”的原则,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
承担。对于调整、转移、下放的职能,都要以“三定”的形式规定下来。

  (三)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要把清理、减少审批事项作为转变政府
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要与“三定”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凡能取消、下放的、
坚决取消、下放;可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管理;可由市场机制替代的,通过市场机制来处
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定时限,改进服务。要建立健全
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审批事项减少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认真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要根据
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设置精干、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制度,强化行
政执法监督机制,在行政执法体制上有所创新。

  (五)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

  (1)党委机构

  区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 宣传部、政法委员会、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其中: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宣传部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挂区社会综合治
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设置2个:老干部局、信访办公室。 其中: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信访办
公室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区委办公室管理为主。

  (2)政府机构

  经济与计划委员会更名为经济计划局。

  司法局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教育与科学技术委员会调整为教育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文化体育局并入教育局,
教育局挂文化体育局牌子。

  撤销粮食局、物价局,其行政管理职能并入经济计划局。

  撤销轻工总会,其行政职能并入经济计划局。

  在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在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基础上组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将原经济与计划委员会地质
矿产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

  保留乡镇企业管理局,挂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的牌子。

  农业局更名为农业委员会。

  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

  水利局更名为水务局。

  不再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其行政职能并入办公室。办公室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入财政局,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
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占政府机构限额。

  房产管理局行政职能划入建设局。

  保留森林防火办公室,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不占机构限额。

  经上述调整,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1个:办公室(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经济计划局、
教育局(挂文化体育局牌子)、 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合署办公)、民政局、财政局(挂国有资历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 计划生育局、审
计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建设局、水务局、 乡镇企业管理局(挂非国有经济发展
局牌子)、森林防火办公室。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机关原有行政编制411名,精简比例为23%, 精简后核定行政编制316名。机关工勤人员
事业编制按行政编制总数 12%的比例核定;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按离休和厅级退休干部与
工作人员10:1处级以下退休干部与工作人员30:1的比例核定。

  使用专项编制的公安、司法机关的编制按10%的比例精简,由154名减为 139名。同时清理
自定编制80名。

  领导职数:区委书记1职,副书记3职;区政府区长1职,副区长4职。

  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配备2—3职,个别工作量较大的增加1职。

  区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不设助理职务。

  三、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

  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领域,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委、
省政府及地委、行署的部署,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在10月末前完成。

  区委、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各单位、各部门
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
社会安定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加格达奇区党政机构设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