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划演变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区划演变
一、清末区划
1909年(宣统元年)置漠河县总卡,实行卡伦制管理,分辖洛古河、讷钦哈达、漠河、乌苏
里、巴尔嘎力、额木尔、开库康、安罗 8卡。此外,有连崟一个镇,驻有国税征收局,新立屯
一个乡,驻有乡警所。
二、民国区划
1912年(民国元年),原呼伦贝尔管辖的珠尔干河总卡并入漠河总卡,同时将其所辖11卡划
入漠河总卡管辖,同年,中华民国政府内务部颁发《地方自治条例》,行政区划实行区制,因
当时政令不一,总卡管辖区域仍沿用旧时卡伦制,全境共设 1街1镇1乡,19个卡伦。即:
漠河街 温河卡 漠河卡 讷钦哈达卡 毕拉尔卡
连崟镇 开库康卡 莫里勒克卡 额勒和哈达卡 珠尔干河卡
新立屯乡 乌苏里卡 牛耳河卡 长甸卡 奇乾卡
安罗卡 洛古河卡 永安卡 伊木河卡 额木尔卡
巴尔嘎力卡 温河卡 巴尔嘎力卡 奇雅河卡
1914年(民国3年),裁撤漠河总卡衙门,置漠河设治局。其行政区划沿用总卡旧制。
1917年(民国6年),改设治局为县,始置区,全县共设2个行政区,辖21个村屯(卡伦屯)。
第一区:南起吉拉林河北至额勒和哈达,共辖11个卡伦屯。
第二区:西起额尔古纳河口,东至依西肯东界,共辖9个卡伦屯,另有连崟1个镇。
1922年(民国11年),全县划为一街、一镇、一乡。街、镇、乡按区段管辖所属卡伦屯。
漠河街,街内按警察配置划分3个区,3个甲,60牌。
连崟镇,设2个区,未设甲,25个牌。
新立屯乡,设1个区,未设甲,25个牌。
1925年(民国14年),全县划为3个行政区。
漠河为第一区,辖漠河街,洛古河、讷钦哈达2个卡伦屯。
连崟为第二区,辖连崟镇,乌苏里、巴嘎力2个卡伦屯。
新立屯为第三区,辖新立屯乡,阿穆尔、开库康、安罗3个卡伦屯。
1928年(民国 17年),取消区制。全县划为1城,1镇,1乡,即县城、辖漠河,讷钦哈达、
洛古河;连崟镇、辖连崟 、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1930年(民国19年),全县划分为1个
镇、4个闾,18个村。
三、伪满区划
1934年(伪康德元年),伪漠河县成立后,沿用民国行政区划。
1936年(伪康德3年),伪满政府实行保甲制。全县共设4个保,40个甲,400个牌,辖4 000
户(独身按一户计算)。
县城内设2个保,连崟镇设1个保,新立屯设1个保。保,设保董 1人;甲,设甲长1人;牌,
设牌长1人。1944年(伪康德11年),全县改保甲制为街村制。全县划为漠河、连崟2个街,洛古
河、漠河上村、乌苏里、额木尔4个村。
洛古河村,辖西口子、斯大了克、洛古河3个自然屯。
漠河上村,辖讷钦哈达、漠河上村2个自然屯。
乌苏里村,辖永合站、乌苏里、巴尔嘎力3个自然屯。
额木尔村,辖新立屯、额木尔、开库康、马伦4个自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