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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区划

第二节 现行区划


  


  1947年,漠河县解放后,撤捎县治,划为呼玛县第五行政区,区辖漠河、额穆尔、马伦、
开库康4个乡。

  1956年,撤区实行乡村制,设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乡下设村,共6个村。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乡村合一制,改乡为人民公社,即漠河、额木尔、马伦、开
库康4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共 12个生产大队。1970年在原漠河县境内设立古莲、
阿木尔两个区(县级),区设公社。1976年将阿木区辖图强公社划出,设立图强区(县级),三个
区均为政企合一制。

  1981年,国务院批准恢复漠河县,其行政区管辖阿木尔、图强、古莲、富克山(无人区)4
个区。西林吉、图强,劲涛3个镇和漠河、兴安2个公社。

  1984年公社又改为乡。至1990年底全县行政区划管辖为西林吉镇(县城),设一个桥北街道
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7个自然屯;图强镇,下设育英一个街道办事处,10个居民委员会,
劲涛镇,下设长缨一个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漠河乡下设3个村民委员会,3个自然屯;兴
安乡,下设5个村民委员会。5个自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