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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兴安乡

第二节 兴安乡


  


  兴安乡位于漠河县东北部,雅克萨城对岸。辖区地处东经123°24′35″—123°59′40″。
北纬 53°24 ′30″—53°24 ′35″。东与塔河县开库康乡林木交接。西与漠河乡山水相连,
南与劲涛镇北缘交界,北隔黑龙江与苏联阿穆尔州相望。边境线上自古站,下至谢尼康河口,
东西长69公里,境域南北宽45公里,总面积为1 428.4平方公里。

  兴安,原名额木尔。因额木尔河得名。1906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在此处设置卡伦,隶属
于黑龙江副部统管辖,1909 年(宣统元年),设置漠河总卡伦,额木尔卡伦受其节制。1914 年
(民国3年)漠河总卡改为设治局,额木尔卡伦属漠河设治局管辖。1917年(民国6年)1月1日,漠
河县成立,额木尔卡伦受漠河县管辖。1934年,漠河被日军侵占,并在额木尔卡伦设立警察署、
军警、岗哨,监视国境,窥视苏岸。

  建国后,于1956年建立额木尔乡政府,隶属于呼玛县第五区(漠河区)领导,撤区后为呼玛
县直接领导,1958年撤乡成立额木尔人民公社,公社驻在古城岛上。1961年公社机关从岛上搬
迁到斯达尼斯,1963年易名为兴安公社,公社所在地由古城迁到兴安村。公社此时辖兴安、古
城岛、大河西、二十五站、黄花岭5个生产大队。

  兴安乡是以副业生产为主的公社。1969年统计,播种面积仅10 415亩,总产为92.92万斤,
除自给外,首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 2.5万斤。公社拥有链轨拖拉机5台,胶轮拖拉机2台,手扶
拖拉机5台,谷物联合收割机 4台,脱粒机4台,机引农机具40台(套),碾米机2台,磨面机8台,
北京吉普汽车1辆,田间和非田间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全公社有马147匹,牛108头,猪809头,
羊107只。1979年全公社总收入49.3万元,其中农业收入9.92万元,占总收入的20.1%,副业收
入39.38万元,公共积累达 77.32万元。1990 年全乡农业人口1 022人,243户,有耕地13 231
亩,粮食总产为90万公斤。

  乡直属单位有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供销合作社、林业工作站、养路工区、卫生院、
中心小学校、文化站、电影放映队、发电厂,此外还有部分社办企业。

  兴安乡是黑龙江上游一带有名的“鱼乡”。春秋两季鱼汛一到,人们争相捕捞,每网少则
50—60条,多者上百斤,这里家家织鱼网,人人会捕鱼,好年景一人一冬春可捕鱼上千斤,连
七八岁的小孩也会用碗端鱼(一种捕鱼方法)。全乡有学校5所(包括4个教学点),乡中心校设初
中班,各村有公办小学分校。1990年末,全乡在校学生 308人,有教师19人。医疗卫生条件在
全县相比较差。但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配备齐全,乡有卫生院,各村有医务所。乡文化生活较
单调,国家于1985年投资建立电视差转台,文化生活略有改善。

  兴安地方偏僻,交通不便,至县城 145公里没有一条直达公路,只能绕道而行。此外,兴
安乡是全县主要灾区,黑龙江洪水十年九害。严重地威胁着全乡农副业生产,黑龙江明水期通
航,虽然提供了一条水路方便条件,但距下游呼玛、黑河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