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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水平

第一节 发展水平




  
  按全县社会总产值计算,1982年至1990年9年经济增长率为28.50(包括烧死木生产);1990
年,社会总产值(按当年价)达到56 645万元,人均 7 012元,工农业总产值达51 815万元,人
均6 415元,比1982年增长6.7倍,年递增26.8%。

  一、工农业生产

  县境内工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70年)

  农业 在农村经过土地改革后,逐步发展了互助合作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8年实现
了人民公社化。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完成了对农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取消农业合作社的
核算制度,实行公社或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取消社员自留地和社员家庭副业生产,吃饭进
“公共食堂”,劳动“大帮哄”,以军事化手段指挥管理农业生产,影响农民积极性,生产时
有下降。1961年 5月,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建立队为基础
的三级核算制度,恢复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劳动恢复定额管理,使生产逐步得到发展。1982
年农业总产值达到639万元,人畜口粮基本达到自给。

  工业 在新中国成立初 3年完成经济恢复以后,由国家投资在漠河建立发电厂一座,1955
年又分别在漠河和二十五站建立林管区,后改建为林业局。1957 年建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
个,职工4 000人,工业总产值25万元;手工合作社2个,职工 50人,工业总产值1万元;个体
手工业8户,产值0.5万元。主要产品有黄金、木材。60年代初期,由于国民经济调整,刚上马
的漠河林业局被迫下马,造成了人、财、物力的很大损失。

  第二阶段(1971~1981年)

  在这10年中。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后期和“拨乱反正”时期,10年的工农业产值
增长不快。

  农业 主要处于徘徊之中,到 1981年,农业总产值为520万元,粮食总产量170.5万公斤,
人均收入318.O0元,生猪存栏1 300头,牛290头,马 610匹,羊265只,家禽1 200只。农业机
械化程度达80%。

  工业 以森工为主。由于政企合一,体制多次变动,已建林业企业,不能上马投产,先后
经过10年缓建,基本建设战线拖长,企业的实力消耗过大。截止1981年,县境内已建成西林吉、
阿木尔、图强3个林业局。古莲河煤矿,仅仅处于探查阶段,未能生产。

  第三阶段(1982~1986年)

  1981年 8月,漠河恢复县制。1982年起,管辖区明确,理顺了隶属关系,工农业生产出现
了新局面。

  农业 全面推行了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鼓励农村重点户、专业户
带头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集中劳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的集体经济管理。完成农
村经济体制第一步改革后,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虽然农业生产多次受灾,但经过县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农民通过生产自救,生产逐年发展。1985
年,农村进行了第二步改革,开始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采取联营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以农、
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实行了农、工、商、运、建等多种经营办法和镇办、乡办、村办、
联户办、个体办“五个轮子”一起转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积极改善生产条件和产前产后服务,
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生产的发展。1986年农业总产值(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达到712万元,
比1982年增加11.4%,平均年递增3.3%。

  工业全县贯彻经济调整方针,整顿企业,积极推行生产经营承包制和厂长负责制,实行利
改税,抓技术改进,设备更新,改善生产条件,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等一系列城镇经济改革措施,
促进了工业发展。198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16 616万元,比1982年增长1.34倍,平均年递
增23.7%。1986年,主要产品产量:商品材960 621立方米,比1982年增长 61%;黄金10 063两,
比1984年增长5.83倍。

  此外,还有镜框条产品、1986年年产达到5万延长米,样美质优,远销叙利亚等国家。

   1982~1986年工农业总产值
表3—1  单位:万元


  注:(1)农业总值按当年价计算

   (2)工业总值按现年价计算

  第四阶段(1987~1990年)

  境内1987年5月6日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人民生产生活设施被毁,交通、通讯中断。据灾后
统计,全县烧毁房舍、各种机械设备、公路桥涵、通讯线路、铁路(包括专用线)、烧毁镇址、
林场、贮木场、存材等,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5亿多元。境内总过火面积101万公顷,其中:有
林地过火85万公顷,烧毁森林资源 2 668万立方米。过火林地野生动物惨遭灭绝。灾后,黑龙
江省保险公司一次向县支付公私保险费11 544.3万元。

  火灾扑灭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作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抢采抢运烧死木”
“恢复森林资源” 的计划安排,成立“国务院灾区建设指挥部” 等相应的各级指挥机构。经
过全国各省区、市县的援建,到1988年 10月,全面完成灾区复建任务。房舍累计完成907 842
平方米,其中完成居民住房 623 130平方米;修复铁路 17公里,大中桥梁1 500延长米;修复
通讯线路300杆公里;改扩建贮木场6个,苗圃3个。共完成投资27 363.6万元。

  1989年,全县完成烧死木抢采抢运任务,森林资源恢复共完成更新造林 358 558亩,植苗
成活率达95%。全县到1990年,出现了森林资源危困的局面。工业总产值为49 441万元,比1989
年降低42.2%。

  农业方面,1987年由于受扑救山火的影响,耕地面积减少,产量下降。1988年又遭受严重
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徘徊不前,但多种经营发展较快。

  县政府为鼓励农民,决定实行林农联营,以林养农的扶持农业的政策,使农村经济不断发
展壮大,通过生产自救,达到灾年不歉收。1990年全县总播种面积达 34 072亩(包括企业多种
经营耕地数),比1986年增加 19 562亩,粮食总产达 198.9万公斤,农业总产值为2 374万元,
人均收入为1687.66元,比1986年增加647.86元。

   1987~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
表3—2 单位:万元


  注:工农业产值按当年价计算

  二、商业、建筑、运输和邮电业

商业(含饮食、物资、供销) 建国后,到 1957年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从 1950年起,
先后建立起粮食、百货、油脂、食品、医药、土产等集体供销社。对直接影响国计民生的粮、
棉、油类商品实行统购统销;对毛猪、蛋禽等主要农产品实行派购政策,由供销社统一经营管
理。保障人民生活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并起到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作用。1957年完成对私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私营商业纳入社会主义经济计划轨道,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个体户或
合作店或合作组,走合作化道路。商业购销业务,基本上与工农业生产相适应,起到了为生产
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作用。集市贸易活跃,全县社会商品销售额比 1950年增长了3倍。年
均递增12%,商业产值达120万元。

1958年至1961年,商业在曲折的道路中前进。由于贯彻“大购大销”的方针。粮食高征购,
买了农民的过头粮,农民的生活出现困苦,生产受到影响,大量吃国家的返销粮。农业人口实
行定量供应,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定量19斤,棉、布供应也开始减少。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强
调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许多商品逐渐退出流通领域,变为由公社直接分配。1962年以后,国
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改变大商业机构,恢复农村供销社、成立物
资站,调整了派购农副产品的范围、数量和品种,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政策。集市贸
易虽已开放,但限制过多,成交额甚微。1987年以后,商业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并得到
迅速发展。首先,纠正“左”的指导思想,调整所有制结构。在公有制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
许个人经办商业,改变过去商品流通渠道单一的现象和统得过死的状况,实行多渠道,多种形
式的经营办法。其次,调整企业,充实领导力量,加强企业管理,实行利改税。推行经营承包
责任制,扩大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内部活力。第三,改变对农副产品的购销制度,以国家定
价为主。采取指导价、议价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价格管理办法,促进了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发展。
1990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8 361.2万元,比1982年的2 219.9万元,增长3.77倍,年平均递增18%。

  建筑业 1950年开始组织20人的建筑队伍,主要在漠河、额木尔乡修建仓库、民房,1953
年在漠河街内修建发电厂。1958年开始修建开会、吃饭、娱乐用所的“三用堂”和小学校等公
用建筑设施。1971年,林业再次上马,在古莲、阿木尔两区分别成立了房建工程处和筑路队。
1990年全县有建筑企业6个,施工企业人员增长多,拥有各种设备、机具5万马力,200余台(套)。
其中:塔吊1个,钢井架4台,搅拌机40台。汽车98台。施工业务范围仅限于本县境内。建筑业
产值以施工企业计,1981年比1971年增长3.9倍,平均年递增25%。1990年为 3 005万元。以境
内建筑工程量计,1982年为1 024万元;1982年为100计,1987年为239.9%,1988年为378.3%,
1990年为81.7%,因1990年灾后,复建任务结束建筑工程量大量削减。

  运输业 1950年至1958年,漠河境内在冬季依靠马爬犁顺江道或穿林海运输当地人们所需
的小件物资。1958年后,由于嫩漠公路全线开通,开始有呼玛县客运班车每周往返呼玛一漠河。
1983年起,国家又鼓励私人购汽车,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境内运输力量进一步扩大。
1990年全县拥有运输企业:国营 4个、职工 727人;集体 1个,个体40个。职工和从业人员达
1013人。全县有汽车1118余台(包括林业企业和煤矿),其中:客运汽车225台。年均货运量300
万吨。客运量1万人次。

  邮电业 1950年,漠河、额木尔乡成立邮电支局,年邮政业务总量收入仅 1万元。1971年
林业开始建设,邮电事业迅速发展。1990年全县城镇已实现电话自动化,各乡、村、林业居点
均有磁石电话,加上各林业企业、森林防火部门的无线电台通讯设备,已构成现代化通讯网络。

  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邮政业务逐年增加。订销报纸,1982年 1.9万份,1986年
43.4万份,1990年20.3万份。邮电业务总金额,1982为 29万元,1986年77万元,1990年208万
元,比1982年增长7.2倍,1990年邮电业实现总产值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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