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林业编下序 1869年(清同治八年)后,清政府财政日益拮据,关内饥民大批向东北迁徙。清政府以救
济山东饥馑为由.对东北地区的森林和荒野实行弛禁。但是,隶属于内兴安岭的北徼林区地带,
因地荒偏远,交通不便,气候寒冷,被视为畏途,无人涉足,森林资源依然如故。
光绪年间,漠河老沟金矿,造屋立窑,砍伐树木,但其规模尚小,仅限于老沟河两岸,森
林资源变化甚微。1888年(光绪十四年)至1909年(宣统元年),在漠河一带林区形成矿办社
会,随着金矿事业的起伏兴衰,森林资源渐次被开发利用。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先后制定并颁发《森林法规》、《林政纲要》、《森林法》,
确定清明节为植树节,试图以此制止乱砍滥采森林,发展林业。扩大森林资源。但由于连年军
阀混战,加之日、俄帝国主义公开在东北争夺地盘,战争迭起,森林资源得不到保护,林业发
展迟缓。
据1913年(民国2年)缪学贤在《黑龙江省全图附说》中附记:“大兴安岭森林面积广大。
大兴安岭之山顶、山麓有松桦、柞木密丛而生,多有周围二三尺、高四五丈者。伊勒呼里山脉,
老干巨木甚多,至于松类,大者周六尺,高十余丈,积雪由农历九十月,至第二年四五月间,
往北更较酷寒,林中人迹罕至,仅有樵路兽径。在漠河一带地方尚见有落叶松、黄花松、樟子
松、白桦、柞树、甜杨、红柳等树种构成。茂生之处,野兽不能穿行。此处千百年之古木,森
郁茂盛,前清光绪庚子之际,驻扎漠河之清军避俄军退击,曾由漠河横穿大兴安岭原始森林而
赴墨尔根(今嫩江县)。自嫩漠驿路开通后,交通较以往便利,近矿区之地,多已采伐,由金
矿以达深远之处,则仍有良材无数。”
民国时期,漠河境内人口渐多,多由关内之山东、河北以及东北各地来漠河采金之人。当
金矿衰落之时。他们弃矿采木,但限于交通条件限制,外运仅靠黑龙江一条水路,流送千里之
遥,往返数月不等。沿额木尔河纵深处及各支流河等成过熟老树甚多,天然生长的幼中树,缺
乏人工抚育,林分内卫生状况不良。或有经营林木者,以取木为利,沿江择优而伐。
1914年(民国 3年),漠河设治后,调查境内森林资源总面积2 983.97万亩,主要树种有
落叶松、樟子松、桦树和柞树等。漠河设治局成立后,漠河街面开始兴建,木材采伐量逐年增
加。除部分木材作本地建筑用材外,其余均由黑龙江运往黑河出售,销往对岸俄方木材数量亦
甚多,后由于俄岸铁路竣工,从事木材生产者开始萧条,尤有赔累者。据漠河设治局本年调查,
年砍伐各种木材1.26万株。流送到下游黑河等销售1.12万余株,漠河本街用材1400余株。其中
用于建筑用材7 200余株,作燃料用材5 400余株。在金矿衰落时期,长期在山里采金的矿工便
把森林视为“摇钱树”。一些“木帮”、“把头”,便在入冬大雪封山季节,雇用大批伐木工
人和马套子入山采伐。采伐方法,为二人用一把“大肚子锯”站立伐木。伐根一般在 1米高左
右,采伐无人管理,选中一块,成片采伐。而且只采不育,使江河两岸的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
坏。
1914年(民国3年 2月5日,黑龙江省林务局黑河林务分局专办董文瑞详移本路林区(黑河
林务分局亦称北路林业分局)兼辖瑷珲、呼玛及漠河上游各县、局管辖境内森林,非设分卡不
便商民,不便管理。奉巡按使饬发预算款并未列有此项经费,由林务分局专设分卡,事难办理,
千万难之中,本局先于变通办理,暂由,额木尔和洛古河卡伦代办本局森林稽查、征收保管,
一切事务与本局直接办理,并由本局酌量筹给每卡伦月津贴羌洋15元,俾资办公,不再给夫马
川资。
1914年12月10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森林法和实施细则及造林奖励条例布告。
1915年 5月31日,黑龙江省北路林务分局颁发修正施行细则。本路林区下自瑷珲县起,上
至漠河上游止。入山砍伐木袢火柴者,应赴局(指林务局)或总卡、分卡或兼办本局事务的各
卡伦领取入山砍伐木样条照为据。不得随意砍伐林木,以致限制其不得任意砍树芽(幼树)。
本局于呼玛、漠河一带设立总卡。并在漠河的开库康、安罗、额木尔、巴尔嘎力、乌苏里、讷
钦哈达、洛古河设置林务分卡,各分卡兼办所辖林区域林务,以各卡伦行政区域为限。总卡和
分卡发放砍伐证明期为 11个月,承领段最多不超过十方里,每张条照收工本费羌洋2元。承领
砍伐者同时需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砍伐木袢火柴到埠,应由林务分局、总卡或兼办林务的卡
伦查点验收,年收12.8%木植税。承领大片森林砍伐木材者,收取10.08%的木植税,以木烧炭,
收取10.08%的木檀税,所有产品运输途径各卡应示证放行。修正细则还规定,各卡所办砍伐森
林条照以中国人为限,严禁发给非华籍的外国人。
1916年6月1日,漠河设治局,为制止乱砍滥伐森林,采取积极保护措施,制定《森林采伐
暂行规则》。将沿江森林划为保安林,风致林和经济林3 种。自漠河上至洛古河,下至连崟,
凡江岸所有森林,划为风致林。自连崟下至安罗,凡江岸所有森林,划为保安林,其盘古河、
额木尔河两岸以及沿江河岸30里以外境内所有森林均划为经济林,不准随意乱砍滥伐。凡欲砍
伐经济林者,须向设治局报名,申请执照,到指定地点,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采伐。由于地
方政府与林务部门通资合力,严加管理,乱砍滥伐森林现象受到遏制,但盗伐森林资源的现象
还时有发生。
1929年(民国18年),据漠河县公署统计.本年内砍伐落叶松木料5 000沙申,桦木3 000沙
申,柞木3 000沙申,樟子松原木5 000沙申,全部流送到黑河。
漠河县木材原木价格收益表
表5—1 (民国18年) 单位:两
注:沙申为苏联计量单位。合中国市尺6尺6寸,公制2.2米。
1934年,日本侵略者为大规模地掠夺漠河林区的森林资源,开始派人调查沿江河腹地森林
资源。
1937年(伪康德4 年),日本侵略者为加快森林采伐,开始实行集团作业。于漠河设立采
伐木材公司和采伐木材组合等作业机构。这些作业机构集中十几个把头,招募大批伐木、流送
工人,饲养马匹,购置工具,对沿江河两岸木材稠密地区进行集中,轮番采伐,采伐作业一概
选优取好,实属乱砍滥伐。枝丫树头满山遍岭。伐根高达 1米左右。伐后林区不加清林,不更
新造林。森林资源破坏最为严重的是额木河流域。自西林吉起至该河入江口 230公里的河岸两
侧15公里内优质木材被砍伐殆尽。针叶林退化,阔叶白桦丛生。在白桦林中剩余的朽木堆,小
者七八根,大者上百根,零散丢弃者数以千计。齐胸高的木桩(伐根)至今仍清晰可辨。截至
1945年漠河光复时,日本帝国主义从漠河林区内掠夺木材总量达 250万立方米。这一时期,漠
河的森林资源遭到惨重的掠夺性采伐,使森林资源锐减,大面积林相改变。
东北沦陷期间,伪满政权黑河省当局在漠河县设置实业所,主管林业和采伐木材等事宜。
日寇为大量掠夺木材,于伪康德 4年在漠河县设立东蒙林实业公司出张所(简称为东蒙公司)。
该公司为黑河东蒙林业株式会社派出机构。该公司每年从黑河林业株式会社接受任务指标,再
由东蒙公司与漠河实业所签订合同,按实业所指定采伐场地和采伐数量进行作业。
东蒙公司由日本人饭田任经理。该公司从鸭绿江、图们江一带招雇大批采伐和流送工人。
冬季入山采伐作业有500多人。开江编排流送时达800多人。
木林流送到黑河,在东牡丹江制材厂和西牡丹江制材厂出水上岸。每年采伐木材10万多立
方米。东蒙公司势力较大,上至阿马扎尔河,下至乌苏里、大草甸子、连崟河口等地,共有30
多处木场。豢养大小把头40余名。其中:著名大把头有杨德林、王锡九、田老九、董茂兰、高
老二、邵凤起、张笑阴、林化成、孙连生、宋金山、张廷旺、朴把头(朝鲜族)、汉半毛、李大
焖罐等人。
1938年(伪康德 5年),黑河东蒙株式会社为加紧掠夺漠河县的森林资源,又于漠河分设和
合采木组合(简称为采木组合)。该组合由绰号瘸站长的日本人任经理。采木组合采伐场地上至
斯大辽克、西口子一带,下至阿马扎尔河,共有20多处木场。和合组合共招雇伐木、流送工人
300多名,每年采伐原木7万多立方米,全部流送到黑河。
1938年,黑河东蒙株式会社在斯大辽克和西口子设立和合采木组合的同时,又在漠河县的
额木尔(今兴安乡)设立东蒙采木组合一处,由汉奸刘长胜任经理。采伐场地位于额木尔左右一
带,共有十几处木场。东蒙采木组合雇用采伐、流送工人 200多人,有大小把头10余人,每年
采伐木材4万多立方米。
黑河林务司,于1938年(伪康德 5年)在鸥浦设立实业所。同年在依西肯成立亲和采伐木材
公司,共有大小把头 30多人,采伐、流送工人500多人。在桂花站、龙站、双合站、开库康、
马伦等地设30余处木场,每年采伐木材7万多立方米(开库康、马伦在原漠河县境内)。
伪满时期,在漠河县,除官商开办采伐公司和采伐木组合外,地主和封建把头也依仗日本
侵略者的势力任意入山,划分势力场区,占为己有。在漠河沿江一带,每户地主、把头都占据
数处木场和子场,雇工入山,乱砍滥伐,大发森林之财,使沿江森林资源破坏严重,资源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强调保护利用原始森林资源,建设林区,发展生产,为社会主义
建设服务。
1955年成立大兴安岭建设委员会,相继在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建立呼玛、开库康、额木尔、
漠河4个林管区,隶属黑河森林经营局。其中:在今漠河县境内有漠河和额木尔2个林管区,下
设12个经营所。
1958年,漠河、额木尔林管区扩建为林业局。漠河林业局址设于漠河街内,额木尔林业局
址设于二十五站,均隶属于黑河林业管理局。并开始修建嫩漠公路,各经营所至所属林业局之
间先后修通简易道路,开始生产自用材,满足林业设施的基本建设需要。年采伐量为万米左右。
1960年 7月,在塔河成立呼玛林业管理局,漠河、额木尔林业局由黑河林业管理局分出,
改由呼玛林业管理局领导。由于没有铁路建设计划,采伐木材运不出林区,加之国民经济调整,
投资削减,漠河、额木尔两个林业局被迫停建。林业局及经营所所属干部、工人全部撤出,漠
河林业局改为采种站,额木尔林业局撤销。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964年,国家再次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对林区铁路修建和林业开发纳入国家计划。1969年
嫩林铁路通车至樟岭。
1970年9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决定在漠河林区建立古莲、阿木尔2个林业局。1976年建立
图强林业局(3 个林业局行政设置为县级,与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同时将境内富克山林区划
为待建局。在林区开发初期,有伊春、牡丹江、牙克石等林区干部、工人,以及浙江、内蒙古
等地的知识青年陆续来到林区腹地安家定居。此间辟农田、修道路、立村镇、兴建筑,均需要
伐树开辟场地;制工具、做家什皆需木材。除此以外,尚有入山搞副业,或乱砍滥伐森林,或
野外弄火酿成森林火灾者。凡此种种,亦使森林资源耗损日渐增加。
1971年至1986年,境内各林业局采伐木材均按统一规定。采伐方式几经易变,基本以主伐
林场为主,采取采育择伐、抚育择伐等作业方式。在采伐作业中,要求提高伐区质量。同时做
到伐区清理跟上采伐,伐一号清一号,有计划地进行更新造林,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由于林
业采伐作业和资源管理逐年走上正轨,各主伐林场分别建立了营林大队,对森林加强抚育,使
天然幼中林获得良好的生长环境。幼林生长迅速,中龄林成熟早,使林相保持原始状态。因各
林业局均已形成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木材量逐年增加,资源蓄积亦在相应减少。
1987年,本县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林火自同年5月6日起,
至6月2日彻底扑灭,燃烧28个昼夜。过火总面积 85万公顷,烧死林木26 680 097 立方米。使
资源活立木蓄积锐减。部分林分林相改变,阔叶树代替了针叶林,由原始林演变为次生林。轻
度过火林地,亦因“抢采抢运火烧木”的影响。1987年冬至1988年春均不分情况,采取大面积
皆伐作业,至1988年6月发现部分轻度火烧树木开始复活返青。于是“抢采抢运火烧木”口号,
改为“抢采抢运烧死木”,重新调整作业场地,改变采伐方法,在火烧地进行采伐作业时,要
求一律保留所有复活的树木。
1989年全县 3个林业局在完成烧死木生产后,明显出现资源和经济双重危机之状,森林资
源更新任务加重,资金不足,资源恢复较困难,经有关专家论证,需十年可恢复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