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预防措施
第一节 预防措施
一、规定防火期
漠河县森林防火分为春、秋两季。春季防火期:1986年以前.历年规定4月15日~7 月15日,
5月15日~6月15日为戒严期。1987年以后.每年春季防火期自4月1日开始。到7月15日结束。期
间又以 5月 1日~6月15日为戒严期。秋季防火期:1970~1990年期间,规定,自9月15日开始,
到落雪封山为止。每年两季防火期开始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大会,传达上级文件,总
结上期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本期防火工作,宣布防火期起止日期,发布防火戒严期命令。
二、主要措施
历年全县林火预防措施主要有六项:
(一)订立防火制度
1975年,森林防火已有简单的规定和要求。1978年,森林防火开始按广泛宣传,控制火源,
做好扑火组织、工具、物资准备等四项要求落实预防工作。
(二)宣传教育
全县历年春、秋两季防火期之前,要对交通道口、街口和其它醒目地方所设的标语牌进行
刷新、更换。并组织各单位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现代化宣传手段,在防火期开
始阶段和进入戒严期间,每天向全县人民播放森林防火知识。由县防火办公室组织宣传车进入
各居民点和作业点进行防火法规宣传。历年春季防火期平均出动宣传车30 次,秋季约为20次。
发动中小学生上街演出防火节目,历年平均全县在春、秋两季防火期内学生上街宣传防火约达
7 500人次。
(三)订立森林防火公约
1978年以后,各级防火专职人员,深入林区居民家中。签订森林防火公约,公约内容一般
为保证不私自入山,户主负责全家各成员遵守防火规定,五级大风天不生火,平时不在外吸烟,
教育儿童不玩火等项。
(四)实行责任包干制度
即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儿童;学校包教师员工。教师包学生;旅店包旅客服
务场所包顾客。对全县痴、呆、傻人员进行统计造册,与监护人签订看护合同。
(五)武装搜山
1975年开始,防火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每年在春季防火期之前进行一次武装搜山,进入
防火戒严期实行封山,在入山要道口设岗盘查,对无入山证和携带火种者一律禁止入山,对搞
副业人员一律动员下山。入山各种机车辆要安装防火装置,严防喷漏火。
(六)互保联防
1981年后,全县在预防上采取“互保联防”办法,即林区内实行林、工、农、商联防,分
片包干。林区内居民住户与单位签订奖惩合同,当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