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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案编制

第三章 林火扑救

第一节 预案编制




  森林防火,根据本县林区特点和预防实力情况,每季防火期均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预备方
案。预案内容一般包括指导思想、指挥纪律、扑救原则、通讯联络、后勤供应、时间规定、扑
救方案、火场验收等具体内容。

  一、指导思想

  扑火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的“三早”原则。一旦发现火情做到及时灭火,集中力
量打歼灭战,力争打早、打小、打了的“三打方针”,力争减少林火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
产造成的损失。

  二、指挥纪律

  发现火情立即组成前线指挥部,作为火场指挥机构,各单位参加灭火的队伍要无条件服从
前线指挥部的调度分配。被调入火场参加扑火的队伍要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带队。扑火队伍调
动实行先进入后撤离的原则,一切行动听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不能擅自行动,位置变动
要办理交接手续,严防火场失控造成死灰复燃后跑火。

  三、扑救原则

  现场灭火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片包干,分段打火。责任到人,先专后群。群专结
合,限期灭火,认真清理,严格验收,严防死灰复燃。

  四、通讯联络

  前线指挥部配备通讯电台,规定呼号,配备通讯摩托车和对讲机沟通火灾现场和县防火指
挥部的联系,火场前线中心电台同时接通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部,随时将火情变化、扑救情
况及时准确报告上级并接受指示。

  五、后勤供应

  火灾发生后,后勤供应按扑火队人数,采取运输车辆、人员给养、扑火工具三位一体制,
并随扑火队同时运到火场,达到后勤供应与火场需要协调统一。

  六、时间规定

  县防火指挥部规定。境内发生火情,专业扑火队伍在接到县防火指挥部命令后10分钟内出
发,集中生产待命的骨干扑火队伍要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5分钟内出发,群众扑火队伍参加灭火,
要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小时内出发。

  七、扑救方案

  本县森林防火,在每季防火期间均编制三套扑救山火的预备方案,无火做扑火准备,每年
县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县历年火灾扑救经验和依据当年的火险等级分别对过火面积为 100公顷以
内,101公顷到1 000公顷,1 00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编制三套扑火预备方案。

  (一)第一套扑火方案

  第一套扑火方案用于扑救火场面积在100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

  1、指挥机构

  县防火指挥部坐台指挥由县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县长)坐台指挥。

  火场前线指挥由县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负责。

  督察队由县政府办公室派3名科级干部组成。

  向导队由县资源科派3名熟悉地理情况专业人员组成。

  通讯组由县防火指挥部派1名报务员和4名摩托车手组成。

  火场救护组由县人民医院派2名内、外科医生组成。

  火场保卫调查组由县公安局森保科派2人组成。

  后勤供应组由县防火办公室3人组成。

  2、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调森林警察大队100名森警,由大队长带队参加扑火;调县专业扑火大队100人,
由大队长带队灭火。

  第二梯队由各单位骨干扑火队330人组成。在第一套扑火方案中总计投入灭火力量530人,
汽车10台,摩托车2台,电台1部,风力灭火机75台,灭火水枪60支,二号扑火工具200把。

  (二)第二套扑火方案

  第二套扑火方案用于扑救过火面积在101公顷至1 000公顷的火场,或在执行第一套扑火方
案仍不能控制的火场。

  1、指挥机构

  县防火指挥部坐台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

  火场前线指挥由县长和县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担任。火场副指挥根据火场需要由总指挥
任命。

  督察队由县政府派8名科级干部组成。

  向导队由县资源科派5人组成。

  秘书组由县防火指挥部预防股派2人组成。

  通讯组由县防火指挥部派2名报务员和5名摩托车手组成。

  火场保卫与火因调查组由县公安局森保科派3~5人组成。

  火场救护组由县人民医院派3名医生组成。

  后勤供应组由县防火办公室后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县商业局局长、县物资局局长、县
交通局局长、能源科科长组成。

  2、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由250名专业扑火队员组成,其中:县森警大队150人,县专业扑火大队100人。

  第二梯队由各单位基干扑火队员860人组成。

  第三梯队由505名扑火队员组成。其中:农民扑火队员100人,驻军部队100人。

  第二套方案共计投入扑火队员 1 660人,汽车 50台,风力灭火机92台,灭火水枪100支,
摩托车2台,电台2部,二号扑火工具1 000把。

  (三)第三套扑火方案

  第三套扑火方案用于扑救 1 000公顷以上的特大森林火灾,或在执行第二套扑火方案时难
于控制的火场。

  1、指挥机构

  县防火指挥部坐台指挥由县委书记负责。坐台副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和林业局常务副局长负
责。

  火场前线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担任。也可根据需要临
时由总指挥任命若干火场副总指挥。

  督察队由县政府办公室派12名科级干部组成。

  向导队由资源科、森调队派10人组成。

  秘书组由县委和县政府两办派2人组成。

  通讯组由县防火指挥部派4名报务员和8名摩托车手组成。

  火场保卫和火因调查组由县公安局派5~7人组成。

  火场救护组由县人民医院派5名医生组成。

  后勤供应组由县防火办公室后勤主任、县财政局长、林业局财务科长、物资局长、商业局
长、粮食局长、能源科长、交通局长组成。

  2、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由专业扑火队250人组成,其中:森警扑火队150人,县专业扑火队100人。

  第二梯队由基干扑火队1 100人组成。

  第三梯队由普遍群众扑火队和驻军战士2 645人组成。其中:农民扑火队 80人,驻军部队
100人。

  第三套扑火方案共投入灭火队员3 695人,汽车120台,风力灭火机100台。灭火水枪100支,
通讯摩托车4台,电台4部,二号扑火工具3 000把,油锯30台,推土机10台。

  在第三套扑火方案总力量投入后仍不能控制的火场,可请求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部调友
邻地区扑火力量参加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