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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六”火灾

第六章 “五·六”火灾




  1987年发生在大兴安岭的特大森林火灾,因为发生在 5月 6日,所以后来人们习惯称之为
“五·六”特大森林火灾。

  1987年5月6日,在大兴安岭北麓漠河境内林区发生了一场震动中外的特大森林火灾。由5.8
万多军、警、民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6月 2日彻底扑灭。这场火灾的直接损失达5亿多
元,人民的生命财产、国家的森林资源损失惨重。

  参加扑救这场特大森林火灾的,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四个集团军。此外,边防守备
部队、空降部队、舟桥部队、坦克部队、工兵部队、森警部队、消防部队和预备役民兵师等军
兵种也参加灭火。当地职工群众也全力以赴参加灭火。

  使用武器装备有飞机、高射炮、坦克、炸药、灭火弹、冷却弹等。既有现代化科学武器,
也有常规武器,还有一些迄今谁也叫不出名字的“原始武器”和“怪武器”。

  参加这场灭火的领导者、指挥者,既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有来自各方面的学者和专家。
仅亲临火场第一线指挥的将军就有 12名。根据当时统计,光战地投入医药达3 205吨,各种车
辆在扑火中耗油110 010公斤,还在火场建立9个野战加油站。

  扑灭这场特大森林火灾,从组织形式到灭火实施,始终是按照一种特殊的战争部署进行。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5.8万多名军、警、民组成扑火大军,在占地面积1.7万平方公里
的大兴安岭北麓林区摆开战场,与大火激战历时22天,组织大战役 4次,小战役数百次,局部
战斗上千次。

  6月2日,这场令世人瞩目的特大森林火灾被彻底扑灭后,林区人民将5月6日这一天作为反
思纪念日,牢记这一历史的教训,牢记在火与血的搏斗中涌现出的扑火英雄和他们的光荣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