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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业生产

第七编 农业

第一章 农业生产




  漠河县总面积18 233平方公里,89%为山地。其中:农牧业用地13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5%。据1990年调查,全县可垦荒地 17.55万亩,主要分布在江河沿岸。其中:已开垦利用近
3万亩,占可垦地总面积的17%,尚有 83%的处女地待开发利用。这些荒地按地形、土壤和水分
条件可分四类:一类属于不加任何措施就可开垦耕种的荒地,占 40%;二类属于开垦时稍加措
施即可利用的可垦荒地,占25%;三类属于开垦时需大加措施才能利用的荒地,占15%;四类属
于暂时不能利用的荒地,即国家和集体的人财物力所不能及的易遭洪涝的水湿地,占20%。

  1947年前,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水平低下。解放以后,因
生产关系不断改善,应用科学技术,生产力不断得到发展,农业总产值大幅度提高,主要农作
物的总产量超过解放前的数倍。但本地灾害性天气多,加之黑龙江洪水时常成灾,个别年份造
成较大面积农作物绝产。农业生产虽然不断发展,但与内地比较仍然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