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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产捕捞

第三节 水产捕捞


   


  1971年以后,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开发,林业工人增多,沿江捕鱼户所获之鱼有地可售,捕
鱼业日渐兴旺。

  1981年恢复县制后,境内百业俱兴,职工收入增加,加之旅游开放,游人日趋增多,从事
捕鱼户也逐年渐增,网具改革,方法改进,捕鱼区域扩大。1988年,全县重要产鱼基地,号称
“鱼乡”的兴安乡鱼户在重投资、高纳费的情况下购进全县第一盘张网,价值加费用高达人民
币4 000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民两年的收入。

  1990年,全县又有鱼户购进40多盘张网,一盘张网最高日产量为100公斤,最低日产最为5
~10公斤,户年获鱼量为1500~2 000公斤。捕捞鱼量中,5斤以上的黑龙江鲤鱼经常可见。全
县年水产鱼量 60%在黑龙江捕捞。黑龙江鳇鱼和鲟鱼捕获较少,因这两种鱼体大,多活动在深
水底部,露水面时少。1986年,兴安乡曾发现一条鳇鱼游入浅水滩,渔民联合20多条鱼船将其
捕获,体重约达 450余公斤。1989年,春汛期有一头鳇鱼被冰块撞伤后,被洪水涌入江湾,被
人发现已死多日,该鱼体重在350公斤左右。

  黑龙江境内上游段245公里共有捕鱼地点20多处。即臂砬子、上马厂、甩弯子、二道河子、
三道河子、张王大沟、套子等。

  捕捞日期分明水期和冬季。明水期作业在第二季和第三季,使用捕鱼工具主要为趟网、张
网蓄笼,还有用碗端鱼;冬季作业时间为第一季和第四季,主要捕鱼形式为凿冰眼下拉线挂网。
境内河流、湖泡捕鱼主要在春秋两季,在河滩处用小型趟网和挂网,在湖泡中用挂网、拉网和
蓄笼。秋季在河岔中挡鱼亮子,捕获回游鱼。

  全县没有专业渔村、渔户,均为农户在种田之余从事渔业生产。全县平均年产鱼量为50吨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