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私营工业 清末,在各矿区均有私人经营的手工业小作坊,主要生产项目是为金矿修造一些采金工具。
其它作坊无定,随建随撤。到民国以后漠河县城内手工业生产有所发展。1939年(伪康德 6年)
调查,县城内有私营手工业5家,从事5种行业,投资640元,规模小,从业人员只有9人。
1949年以前,漠河县的私营手工业仅限于小规模作坊,设施简陋,少部分产品是自产 自
销,大部分产品是来料加工。
漠河县城手工业统计表
表8-1 1939年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手工业生产,鼓励手工业作坊
扩大生产规模,组织手工业者从业,允许独资经营,提倡联办,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
购包销等办法,平衡产销,扩大业务。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货款,缓解资金不足等矛盾。特别是
1982年以来,私营工业厂家不断增加,产值逐年上升,到 1989年,全县个体工业户已有178个
厂家,从业238人,投入641万元,年产值98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