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航道
第五章 航运
第一节 航道
清朝雅克萨之战前,漠河没有大船航运,唯有居民用的小桦皮船和木筏。雅克萨之战期间
清政府成立了黑龙江省水师,漠河开始有了航运。解放前,漠河县没有公路,水运对漠河的经
济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漠河县的水域属黑龙江上游,早在1844年沙俄派遣“远征队”进入黑龙江水域活动已开始
了航道测量。到了19世纪末绘出较正规的水道图。最初资金由“船主会议”承担,不久由黑龙
江水师路总局(沙俄设立机构直属沙俄交通部)接管了航道,经费由水路局支付。在黑龙江进行
清石作业的同时,挖泥工程也逐渐开始,1889年至1911年的23年中挖泥量达64万立方米。1896
年至1902年进行航标的设置。设置试灯标(设于岸边的航标)3 000株,海式航标(即三角浮标)
500株。
民国期间,东北水道局接管了航运。黑龙江航道仍保持沙俄管理时期的原状。伪满期间,
日本为了掠夺沿江的资源,也发展黑龙江航道事业,航标种类有所增加;1937 年在漠河县设
立了黑河航务分局漠河办事处。
与漠河县有贸易关系的主要商业中心地区航线距离是:漠河至海兰泡446俄里;漠河至呼
玛520俄里;漠河至瑷珲810俄里;漠河至武市780俄里;漠河至哈尔滨2 100俄里。
1949年后,国家重新探测了航道,设置了新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