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85年以后,中共漠河县委和县政府,十分重视地方财政的财政管理,为加强对财务工作
的领导,县财政局先后成立了会计管理、文教行政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等股。
全县共有预算内企业3户,预算外企业 6户,由2名专管员负责企业核算和执法情况的指导
和监督。
一、会计管理
县财政局自1982年以来,一直坚持贯彻《会计法》,使会计人员调动配备合法化,使会计
人员当家理财,敢抓敢管,有职有权,有法可依,从而保护了会计人员的合法权力。县财政局
于1989年12月,举办全县会计知识大赛,检阅了全县财会队伍。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每年不
定期组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检查和展评活动,加强了全县的财务管理。
二、文教、行政财务管理
漠河地方财政只辖西林吉、图强、劲涛三镇和漠河、兴安二乡,并对其文教和行政财务进
行管理,历年中主要采取“经费包干,超支自负”的办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