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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涉外业务

第二节 涉外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外贸易活动不断发展,尤其在 1987 年以来,境内西林吉、
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购买一批进口运材车,对此,漠河县保险公司于1989年9月开始办理涉
外保险业务,主要取保财产为森工企业进口运材车。涉外业务开办后,当年承保涉外车辆10台,
保费金额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