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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服务业

第二节 服务业




  
  1935年伪满初期,随着采金业再度兴起,木材大量开采。采金、伐木、流送等工人日益增
多,促使边疆各项服务行业也相应发展起来。据漠河县 1936年(伪康德3年)统计,有店房、理
发店、浴池等服务行业5家,其中店房 2家、理发店2家、浴池1家,从业人员各1人。资金各百
元。

  漠河兴旺一时的服务行业,由于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失利,迫使其黄金生产走下坡路,
木材采伐量也随之减少,因此,采金、伐木工人失业外流,加之原材料的缺乏、商品减少和统
治阶级的敲榨勒索,致使服务行业日渐萧条,有的甚至关门倒闭。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8年漠河遭洪水洗劫前的9年中,有浴池1处,理发店
2处,店房6处,烧锅1处,豆腐房3处,粉房1处,茶庄1处,挂面铺1处,水果店1处;西口子有
店房4处,饭馆3处,小铺6处;额木尔有饭馆2处,店房1处,理发店1处,杂货店1处,豆腐房1
处,粉房1处,皆为社队管理的集体所有制。

  1959年至1979年20年中,因为各种政治运动的干扰,漠河、兴安两乡的服务行业只在原地
踏步,没有大的发展。

  1982年漠河恢复县制后,据县统计局统计,全民所有制服务业 3家,从业人员19人;集体
所有制服务业13家,从业人员116人;个体服务业 32家,从业人员38人;服务业按行业分:①
旅店行业2家,从业人员18人;②理发业 4家,从业人员14人;③浴池业 2家,从业人员16人;
④照相业5家,从业人员7人;⑤消费品修理业2家,从业人员2人;⑥其它服务行业33家,从业
人员116人。

  1986年全民所有制服务业15家,从业人员169人;集体所有制服务业30家,从业人员182人;
个体有证服务业64家,从业人员124人。其中,服务业按行业分:①旅店业69家,从业人员377
人;②理发业20家,从业人员30人;③照相业7家,从业人员10人;④消费品修理业4家,从业
人员14人;⑤其它服务行业9家,从业人员44人。

  1990年全民所有制服务业36家,从业人员278人;集体所有制服务业44家,从业人员202人;
个体有证服务业102家,从业人员222人。其中,服务业按待业分:①旅店业86家,从业人员509
人;②理发业29家,从业人员44人;③浴池业2家,从业人员28人;④洗染业 1家,从业人员1
人;⑤照相业8家,从业人员11人;⑥消费品修理业56家,从业人员109人。

  1990年,全民所有制服务业比1986年增长 140%,比1982年增长 11倍;集体所有制服务业
比1986年增长46.7%,比1982年增长 2.38倍;个体所有制服务业比1986年增长 59.4%,比1982
年增长2.19倍。其中:①1990年旅店业比1986年增长24.6%,比1982 年增长42倍;从业人员比
1986年增长35%,比1982年增长27.3倍;②理发业1990年比1986年增长45%,比1982年增长6.25
倍;从业人员比1986年增长46.7%,比1982年增长 2.14倍;1990年消费品修理业比1986年增长
13倍,比1982年增长27倍;从业人员1990年比1986年增长6.79倍,比1982年增长53.5倍;③1990
年摄影业比1986年增长14.3%,比1982年增长60%;其从业人员1990年比1986年增长10%,比1982
年增长57.1%。

   漠河县几个年份服务业机构、人员对比表
表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