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材经营 一、砖 瓦
砖瓦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物资,实行市场采购,自由购销。1978年供应红砖 200万块,瓦
80万片。1986年供应红砖600万块,瓦80万片。
1987年,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红砖、红瓦的供应量大增。仅1987、
1988两年,购进红砖11 300万块,红瓦2 107万块,是1976至1986年10年的总和。
二、水 泥
漠河的水泥历年由物资部门经销。1976年全县供应水泥640吨,1978年为860吨,1980年增
到1200吨。1981年以前,经销的水泥均以国家计划调拨为主。1981年以后,经销水泥的物资企
业增强了自主权和支配权。复建期间采取倾斜的供应方式,用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1987年
至1988年两年合计购进水泥42 917吨,1989年购进水泥 2.5万吨。除此之外,为了保证一些重
点工程的需要,平均每年还要购进300吨高标号水泥。
三、玻 璃
1972年漠河物资企业首次经营玻璃,但数量很少,主要从秦皇岛、大连、沈阳、齐齐哈尔
等地进货。1977年销售玻璃469重量箱。1981年以前,由省、地物资局统一下达分配计划。1982
年恢复县制后,玻璃的购销方式,采用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解两种。1989年供应玻璃 8 397重量
箱。
漠河县几个年份主要建筑材料销售表
表11—34
四、化工原料
橡胶制品建县初期,经销的橡胶制品有轮胎传送带、胶管带。1976年销售轮胎 351套,传
送带262延长米,各种胶管3 870延长米。1982年后,漠河县机械设备逐年增加,橡胶制品的销
售也急剧增长。1986年销售轮胎2 576套,传送带3 140延长米,各种胶管5 824延长米。
1987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中。漠河县经销的各种橡胶制品经济损失多达10万元。1989
年火烧木生产,急需大批轮胎,国家调拨轮胎5 006套,市场采购780套,基本满足了供应。
油漆 1976年以前,油漆主要由商业批发站经营。物资企业经营始于1977年。是年销售油
漆12吨,1982年增至27吨,1986年增至31吨,灾后复建时期的1988年销售72吨。历年来,90%
的油漆来源于市场采购。国家统一调拨的油漆只占10%。
炸药 炸药由漠河县物资企业和古莲河煤矿共同经营。物资企业主要经营硝酸铵炸药。1979
年销售硝酸铵炸药25吨,1980年以后平均每年销售30吨。炸药由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统一下达
分配计划,再由本县物资企业根据用方申请报告组织供应。
硫酸、盐酸 1974年以前,硫酸和盐酸供应量很少。1977年销售2吨,1982年销售5吨,1983
年至1989年共销售72吨。购销方式,1981年以后由计划统一分配改为购销合同制。
漠河县几个年份主要化工原料销售表
表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