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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十二编 工商管理

第一章 工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建国前,漠河的工商业是从黄金业的兴起开始的。1913年(民国 2年),哈尔滨广信公司
取得官府的允许,在地方官僚绅士的支持下,在漠河设立了广信公司分号。广信公司垄断了金
矿工人生产工具、生活日用品的供应权和黄金收买权,从中牟取暴利,在一个时期内,控制了
漠河的经济命脉。

  1917年(民国6年),漠河设治局改为县治,县公署曾设置商会协调管理境内各家商号。

  1944年(伪康德11年),漠河设立了小卖联盟,为经营商品的专卖机构。

  70年代,随着大兴安岭“北三区”(古莲区、图强区、阿木尔区)的开发建设,林政合一的
“北三区”革命委员会先后成立了商业科。1974年,各区商业科兼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1979年,遵照国务院《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国发
[1978]187号文件),先后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科,编制2~3人。是年11月14日,各区的工商行
政管理科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即古莲分局、图强分局、阿木尔分局。1981
年,古莲工商管理分局改为漠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3年 6月28日,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将图强、阿木尔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移交给漠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至此。漠河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下设西林吉、图强、劲涛(原阿木尔)3个分局。1984年9月28日将 3个分局改名为工商
行政管理所,1985年1月8日又称为分局。

  1986年3月27日,西林吉分局与县局合并,下设8股 1所:即企业管理股、个体工商户管理
股、市场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监察股、人秘股、财会股和市场管
理股。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