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区规划
第二章 县城管理
第一节 城区规划
县城西林吉伴随着林业开发而兴建,1971 年开始进行总体规划,由黑龙江省林业设计院,
对西林吉镇地形进行测绘和地质详查,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出西林吉镇建设规划方案和总体规
划图。到1981年的10年间,西林吉镇以林业发展体制完成公共设施和住宅建筑。1981年改为县
城后,开始扩建,城区逐年扩大。
1987年,县城遭火灾后,国务院大兴安岭灾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建指)对县城进行了
重新规划设计,共规划建筑小区 56个,以大林河大桥分界,桥南中心区共规划建筑小区44个,
其中公用建筑小区规划11个,旅游娱乐小区1个,住宅建筑小区32个,桥北城区建筑小区12个,
其中公用建筑小区2个,住宅小区 10个。在重建家园中,采取新建与扩建,改建与扩建,改建
综合布局建设,对原有街道采取拓宽改建,供排水设施采取改建,住宅区采取重新规划建筑,
在城区重新规划中对环境卫生、绿化等留有充分用地。灾后新区划的县城总面积为8.74平方公
里,比灾前增加 3平方公里。公用和民用建筑区占地 3.74平方公里,比灾前增加 3平方公里。
1990年,县政府要求今后城区建设,要依新的规划设计进行,公用建筑和私建房屋严格审批手
续,坚持拆除违章建筑,实行县城建设统一规划、综合管理。按规划要求,每年春季防火期前,
县政府组织公安、消防、环卫、环保、建委、房管等部门组成综合清查组,打通居民区消防通
道,清理冰包垃圾、消灭柈子城,保证县城环境美化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