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卫管理
第二节 环卫管理
1983年,县城未建立专业环卫队伍,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每年
春季组织社会性群众大扫除、清理街道和居民区垃圾,节假日由县政府组织机关于部、职工进
行环境清理。由于无专人管理,常因垃圾成堆堵塞城镇通道,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1985
年,成立专业环卫队。因设备分散管理,环卫人员多系家属工,工资标准不定,资金无保证,
环卫清理时断时续。1989年,环卫队划归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实行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统一
管理,进一步改善了城镇环境卫生面貌。1990年,已有排污车5辆,垃圾运送车2辆,其它机械
设备20混合台,手推车50台,建立垃圾站88个,设 368个垃圾箱,金属垃圾斗35个,公共厕所
25个,总蹲位382个,其中男蹲位214个,女蹲位168个。每年吸排污水、粪便5 000吨,清垃圾
998吨。1990年环卫队扩大到10Q多人,分成15个清理组,实行分片包干,评级定资,任务到组,
责任到人,使城镇卫生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基本实现了垃圾、粪便无害化管理,1990年,漠河
县城西林吉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城镇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