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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发展

第一节 组织发展





  1947年 3月,共产党员章文菼到漠河镇国立学校任教;7月回黑河受训,同年8月,黑河专
员公署派章文菼、谢宝斋到漠河组织建国联合会,章文菼担任建联会主任,谢宝斋任副主任,
委员 11人。建联会在领导漠河人民开展反清算斗争中,党的组织活动尚未公开。9月,共产党
员张武浩到漠河探亲后与章文菼取得联系。秘密组织青年学生和教工阅读进步书籍,并成立了
“国文研究会”。章文菼任学生会会长。青年自治学会成立后的两个月里章文菼便介绍了 3名
学会会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同年夏。漠河国立学校党支部秘密成立,章文菼任代理党支
部书记。这是漠河最早成立的党的基层组织。

  1948年 6月,中共呼玛县委指示:漠河国立学校党支部要把建党工作尽力向农民中发展。
不久又秘密吸收6名进步农民加入了党组织。同年7月中国共产党呼玛县委漠河区工作委员会公
开成立,由章文菼任工委书记。至 10月漠河区工委已发展到 3个基层党支部,13名共产党员。
1949年 4月,为了适应土地改革的新形势,中共呼玛县委决定将中共漠河区工委改为中国共产
党漠河区委员会,由刘德厚任书记。从此中共漠河区委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大规模公开建党活动,
当时建立了漠河、额木尔、大草甸子等5个党支部。

  1958年 10月,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中共漠河区委改为中国共产党漠河人民公社委员会。
由周树林任公社党委书记。1960年,为扩大人民公社,中共呼玛县委决定将漠河公社党委领导
的额木尔村党支部单独划分,成立中国共产党额木尔人民公社委员会,由王友铭任公社党委书
记。

  1966年5月 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党委相继被造反组织夺权。当时隶属于中共呼
玛县委领导的漠河、兴安公社党委班子陆续被革委会核心小组替代,实行“一元化领导”。呼
玛县革命委员会任命陆继先任兴安公社革委核心小组组长,周玉贵任漠河公社革委核心小组组
长。

  1970年 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边防建设和加速林区开发”的重要指示。中共黑龙
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决定成立古莲区。同年9月 25日,中共大兴安岭地
委核心组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古莲区筹建领导小组核心组”,由大兴安岭地委核心组领导。
张海山、刘希文 2人为筹建领导小组核心小组副组长,张海山主持全面工作。由于受“文化大
革命”的冲击,古莲区的开发筹建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

  1973年8月4日,在西林吉镇召开中共古莲区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中共古
莲区委员会;同年8月 17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正式批准。建立“中国共产党大兴安岭地区古莲
区委员会。区委委员19人,常务委员7人,书记1人,副书记4人。

  1981年6月 12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设立塔河县、漠河县
的批复》,决定将呼玛县北部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阿木尔、图强、古莲 3个区划为漠河县
管辖。县址设在西林吉镇。同年8月 16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常委、组织部长奚敬三代表地委到
原古莲区的西林吉镇宣布漠河县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漠河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县委书记严国
珍即时到职工作。中共古莲区委自行解体。8月 24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下发《关于组建漠河县
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通知》,决定组建中共漠河县委员会。县委委员由17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由
8人组成,书记1人,副书记 3人。由于大兴安岭地区实行政企和一的管理体制,中共漠河县委
和中共西林吉林业局党委合一。1987年5月6日,漠河县发生一起历史罕见人为的森林火灾。损
失惨重。中共漠河县委的主要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此1987年 7月12日,中共大兴安岭地
委按着省委的指示,对中共漠河县委的领导班子进行了重新调整,新的县委常委会由周昌有、
彭景田、郑宝满、庄克志、李宝君、张延礼、王爱武、张东民、刘江、孟祥春10人组成。张昌
有、彭景田、郑宝满、庄克志任县委副书记。第一副书记周昌有主持县委全面工作,原县委书
记王招英(女)。副书记高宝兴、李永庆停职检查。8月3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同意,中共大兴安
岭地委批准周昌有任中共漠河县委书记。8月7日黑龙江省委决定撤销王招英原中共漠河县委书
记职务,撤销高宝兴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和西林吉林业局局长的职务。并开除其党籍。1987年
9月后,县委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县委常务委员11人,其中县委书记1人,副书记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