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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纪律检查

第七节 纪律检查





  一、纪律检查机构

  漠河县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在古莲区开发时期就已建立。1971年3月10 日,古莲区筹建领导
小组核心组政治部内分设了纪检组,有组长1人、纪检干部1人,后来增设纪检员 1人。1973年
古莲区委正式建立后,于同年的11月27日成立了古莲区纪检部,由区委主管党群副书记任纪检
部部长,并设副部长1人、纪检员1人、干事1人。1979年6月21日,中共古莲区在召开第二届三
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并经地委批准产生了古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9人,区委副书记
兼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设专职副书记1人、纪检员1人、干事3人。

  1981年8月,中共漠河县委在古莲区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础上建立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委副书记兼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设副书记1人,纪检员 人。干事 2人。党的十二大以后,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一个班子。对同级党委行使监督权,从此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1983
年初从县委工作机构中划出,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同年6月 28日至 30日漠河县第一次党代会,
民主选举了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 10人组成。纪检委一次全委会,民主选举了漠河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1987年 3月12日至14日漠
河县第二次党代会,民主选举了漠河县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0人组成;同年3月15日纪委一
次全委会,民主选举了漠河县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 4人组成.其中纪委书记1人,
副书记1人。由于漠河县恢复时间短,因此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成立到1989年2月,始终未
按要求设工作机构,只选配了3名科级纪检员,以加强纪委的力量。1989年3月。经省、地编制
委员会批准,县纪检委设立 3个工作机构,即“中共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室”、“中共
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理室” 和 “中共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纪律检查委员会
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并管理、检查、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保护党和人民
群众的利益和合法行为不受损害。

  二、组织处理情况

  古莲区建立以后,根据全区党员来自四面八方的不同特点,按着组织原则要求,从1975年
初开始对党员普遍进行了一次历史审查.经过一年努力基本查清了全区322名党员的历史情况和
历次运动中的表现,对查出的 3名有违反党纪的党员给予处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977年为认真
贯彻地委揭、批、查会议精神,区委决定成立揭、批、查领导小组,然后利用广播大造声势,
层层发动,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揭发和检举,着重从组织上查清了和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
和事,共处理案件4起,涉及党员8人。

  1978年12月至1979年 6月,中共古莲区委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三案进
行平反工作。由纪检委牵头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初步对“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各种错误的党
员187人,进行重新审查审理;经查实对 34人的冤案给予彻底平反,对118人的案件部分平反。
7人的案件维持原案,其他人涉及的案件进一步复查后逐渐得到了处理。

  漠河恢复县制后,县委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多次进行教育和处理。1981年至1983年 6月
党的纪检工作主要是严厉打击了经济犯罪活动和纠正了几股不正之风:一是每年对全县基层单
位普遍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期拖欠公款、设小金库、不符合财经制度的46
个问题涉及人民币67万元分别进行了处理;二是根据群众的揭发检举和已掌握的线索,对有贪
污盗窃、收受贿赂的党员干部立案处理了20起,其中查获一起党员所为经济诈骗案,收缴金额
5 000余元;三是纠正了私接乱建房屋,按县委制定的 8条规定,将其中72%不符合手续的,令
其办理合法手续后都进行了罚款处理。将其中 28%不符合规定的令其拆除;四是狠刹乱砍滥伐
风,共处理党员和党员干部28人。1983年7月至1987年3月在组织处理中始终把纠正不正之风作
为严肃党纪、端正党风为突破口,3年中先后清理纠正了6个方面的不正之风:一是纠正党政机
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不正之风 ,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对全县9起
党政机关办企业和12名党政干部经商的问题全部纠正,共罚没款 71 643.34元;二是基本上纠
正1985年以前私接滥建和买卖公有房屋等不正之风,在房产管理部门的协助下,1985年以前私
接滥建和买卖住房户,罚没款 32 667.46元;三是纠正了不合理招工、招生和走后门上学等不
正之风,处理19人,其中清退在校学生办理了知青手续者 3人,查处了在校学生办理转正手续
者3人,取消了技工考试中 13名舞弊考生的录取资格;四是纠正了在户口方面不合规定农转非
和非法落户人口107人,已注销15人。对涉及户口案件的5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籍处分;五是
纠正了乘改革之机滥发服装、奖金等不正之风,共纠正不合理发放服装174套,合计款14 163.00
元,纠正“小红包”和不合理奖金 3起 5人,总额910.00元;六是纠正了违反政策乱涨价、乱
发彩券、滥放录音录像,违反财经纪律,私设黑金库和帐外帐 ,长期拖欠公款,超标准吃喝
招待,计划外购置小车,开假发票、赊销商品等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3 年中共立案检查
党员违纪案件29起,结案29起,处理案件涉及的违纪党员31人,其中处级党员干部 3人、科级
党员干部 13人、一般党员干部 15人。在受处分24名党员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2人。党
内严重警告8人,党内警告7人,受党内批评教育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