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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统一战线

第八节 统一战线




  
  一、统战机构

  1981年8月漠河县建立以后,统一战线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分管。1986年5月为加强地方各少
数民族和海外华侨、侨胞的统一战线工作,县委决定设立县委民族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
战部”,配有部长1人。干事1人。

  二、统战工作

  统战部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县委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团结各界人士,形成统一战线。

  全县落实统战政策工作从1981年恢复县制开始到 1988年全部结束。按党的统战政策规定,
落实原国民党军队投诚起义人员的政策 1人,落实“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两起,落实
台胞属政策两起.右派改正的5人。

  实事求是地落实了宗教政策。1986年11月漠河县“清真寺”(殡仪馆)主体工程竣工。1988
年经过重新修缮后于1990年正式对外使用,同年 4月17日,全县穆斯林首次在“清真寺”欢度
“开斋节”。

  发展了民族统一战线。漠河县成立以后,县委按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
步发展了民族统一战线。自1985年起逐步落实了多民族团结的政策,知识分子政策。1986年10
月党外人士李振杰担任了副县长;1987年 8月因大兴安岭发生的“五·六”森林火灾,他负有
直接领导责任被撤职。

  加强了对台工作。1987年11月县委决定成立了“中共漠河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同时漠河县人民政府也成立台湾事务办公室。1988年 9月台湾同胞谢敬斋先生来漠河
县探亲,成为第一个来漠河探亲的台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