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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施政制度

第七节 施政制度


 


   1981年 8月,漠河恢复县制后,为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政府建
成为统一、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制定了严密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政府工作会议 由县长召集,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参加。总结部署年度工作,兑现、
签订责任状,交流经验和表彰先进。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政府全体会议 由县长召集,县政府全体成员参加,序列外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列席。讨
论通过本届政府任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解决在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中的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讨论政府成员自身建设问题。全体会议,一
般半年召开一次。

  政府常务会议 由县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副县长、调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和有关部门负
责人列席。研究贯彻省政府、地区行署和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准备
向上级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的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
划以及县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讨论各部门、各乡镇报请县政府决定的重大问题;
讨论县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讨论落实政策问题;审查财政预算;审查城镇基本建设和技术
改造等重大事项;讨论县委、县人大交办的重大事项;决定召开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
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县长办公会议 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召集,全体副县长参加,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
秘书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研究解决涉及两个以上副县长分管的若干部门的工作或分管副县
长协调后仍难以解决的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讨论研究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县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各种专业会议 由主管副县长召集,专业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县政府
每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对分管战线或部门工作及时提出具体安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
施,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情况,也可召开非常设机构成员会议,研究某些专
题性工作。专业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政府党组会议 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党组成员过民主生活;研究
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府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政府系统干部问题;研究政府序列的政治、
经济改革;研究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省、地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党组会议,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服务制度

  正副县长对县政府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行政管理。对下级提出的请示报
告和问题,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范围大小,从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
协商对话会中,选择适当的会种,从速予以答复或解决。县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经县长或
副县长委托或授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关系,解决问题。县政府秘书,受主管副县长的委
托,可以调查处理分管战线各部门或基层单位的问题。

  三、责任制度

  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乡镇的年度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考核,根据年终得分数
多少计奖惩。县政府或成员及序列外的各部门负责人均确定岗位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
成立考评组织,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四、联系制度

  由县长或县长责成常务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分别负责同县委、人大和政协的主要领导、常
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进行勾通联系。凡需要县委讨论决定的问题,事先与县委常务副书记勾通
情况,办公室准备议题材料,提前3天送县委办公室

  列入议程。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按要求及时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对需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讨论的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干部任免和决议草案等重要问题,事先做好准备,于会前7天
送交人大办公室。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做出的规定,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对人
民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按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认真讨论落实。政府召开的常务
会议、全体会议、工作会议,邀请人大常会委派人列席。

  县政府有关改革、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等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由县长或常
务副县长同政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联系,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就政协委员关心的问题,邀请
政协委员座谈、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对政协委员的提案,由常务副县长按程序批办,有关部
门办结后,交由政府办公室综合情况向政协做出办理结果的说明,同时答复提案人。

  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简报、其它材料,及时报送县委、县人大并抄送
县政协。

  五、调查制度

  县政府全体成员及序列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专业知识和领导科学,学习行政和经济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除按时参加县委组织的学习外,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坚持理论联系实
际,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政府成员还利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每人每年写出一两篇材料或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全县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