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协会议
第二节 政协会议
一、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的人选,既注意广泛性,照顾到各个方面,又注意代表性,吸收有一定资历和影
响,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事业中有一定贡献和作用的人物参加,1987年第二届
各界委员中,有中国共产党、工商界、文教界、卫生界、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等。爱国统一战
线逐渐扩大,团结面越来越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二届政协委员会由第一
届71人增加到80人。其中:少数民族占14.2%,妇女占20%,中共党员占37.5%,老委员占36.2%,
台胞占2.3%,港胞占2.3%。科技知识分子占51.8%。委员中最大年龄 57岁,最小的22岁,平均
年龄40.2岁。这两届委员多为各行各界知名人士和骨干分子,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形成了无
综合性的“人才库”和“智囊团”,为漠河咨政议事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政协全体会议
政协全体委员会每年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前一天召开 ,并列席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并讨论
“一府两院” 的工作报告。并对实施 《宪法》、执行法令、贯彻各项政策以及振兴地方经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事情,提出批评和建议。
政协漠河县第一届委员会议,于1985年 3月 2日召开,会期历时 3天。出席会议委员71人,
选举产生本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心议题是听取县委书记严国珍的重要讲话,传达上级、政协
会议精神,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讨论县政协工作条例,通过县政协工作条例决议,
讨论提案审查报告 ,通过政协决议。大会选举包显廷为县政协主席,刘兴国、王才、李文仲、
孙世及为副主席,鲁会来为秘书长。
政协漠河县第二届一次会议,于1987年12月 24日在西林吉镇北陲剧场侧厅举行,历时5天。
出席会议政协委员80人。选举产生本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并列席县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会议主
要议程:听取县委书记周昌有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
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选举产生漠河县政协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
大会选举哈图为政协主席,刘江、李文仲、黄喜珠为副主席,曹文华(女)为秘书长。
政协漠河县第二届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29日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3天。政协委员
56人出席,因病因事缺席24人。会议议程:传达贯彻地委政协工作会议和省政协六届二次委员
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县政协漠河县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县政协
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县政府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大会进行了委员专
题发言,通过了政治决议。
三、政协常委会
政协漠河县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委会由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
员组成,通常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情况通报,协商讨论地方大
事,听取县政协各委、办、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政协工作并相应做出决议;讨论决定政协机
构设置和委办组领导人任免,协商讨论本届政协委员的增补和协商下届委员会人员组成。历届
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
辱与共”的方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就本县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大事,开展协
商监督,不断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促进合作共事。
1985年至1987年,政协漠河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人。常委会就政协性质、地位和任
务进行多次例会学习座谈,同时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使委员和群众对政协工作加深了解。在漠
河县遭受“五·六”火灾后,政协立即召开常委会,向委员发出“想复建、干复建、努力为复
建做贡献”的口号,就灾民救济、家园建设等方面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政协漠河县第二届常委18人。1987年12月28日举行第一次常委会议,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周
昌有、县长彭景田、主席哈图的重要讲话,会议决定增设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
会以及16个工作组。
1988年3月 10日举行第二次常委会,会议传达省六届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关于民族工
作的汇报,会议决定成立学习宣传、文教卫生、经济科研3个工作委员会。同年6月13日召开二
届三次常委会,会上传达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精神,听取政协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确
定《漠河县政治协商监督几项制度的试行(草案)》。9月 23日召开二届四次常委会,讨论通过
政协漠河县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召开二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的决定。12月27日召开二届五
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增补政协常委、委员。会议一至通过两名常委和 4名委员因行政工作职务
变动而提出的辞呈。
1989年3月 17日召开二届六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漠河县为政清廉和政治思想工作及管理
教育等方面情况的通报 ;听取县纪检委书记马广甫关于漠河县为政清廉建设的意见的通报。6
月24日召开二届七次常委会议,会议主要是传达邓小平、李鹏、姚依林的讲话,并组织委员进
行认真讨论。7月 24日举行二届八次常委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全国政协七届七次常委会议精神。
9月 12日举行第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周昌有、庄克志、张东民、马广甫
等应邀参加会议并听取意见。听取了县委反腐败、廉政建设情况的通报。讨论并通过在廉政建
设中加强政治协商监督职能及自身建设;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庄克志关于惩治贪污、盗窃、
投机倒把、行贿受贿情况及今后意见的通报;纪检委书记马广甫关于纠正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的通报;政府办公室主任傅广生、交通局副局长岳英俊关于整顿电话、处理私接滥建房屋、个
体车辆管理情况的通报。12月 5日召开二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协商西林吉林业局经济发
展战略设想,协商关于成立树新风服务队的建议。1990年 3月 1日,召开二届十一次常委会议,
会上传达省委书记孙维本在全省统战部长会议上的讲话。5月8日召开二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政协七届二次、省政协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六中全会文献;听取
并通过政协常委会和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英侯关于反腐败斗争情
况的通报;听取县人民法院院长朱东祥关于法院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公安局副局长赵青山关
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通报。会议对如何维护好漠河县“小气候”,做好下步工作,诚恳
地提出17条建议,并要求县委对采纳的情况给予答复。县委书记周昌有、副县长张东民分别在
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四、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通常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主席会
议主要是讨论处理常委会重要工作;讨论审议全县大政方针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审查以政
协名义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提交的常委会会议文件;讨论决定组织委员视察、参观、调查、
咨询等活动;审议各项工作委员会年度计划。自1988年至1990年底共召开主席会议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