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审判
第四节 行政审判
为了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及时、顺利开展,县人民法院于1988年开始组建行政审判庭,培
训审判工作人员。
1989年,行政审判庭,承办了2起行政执行案件,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县人民法院派人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
讼法》培训班学习。利用广播、电视举办行政诉讼讲座,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常识,县司
法局在各企事业单位举办《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增强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法
制观念,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作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