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漠河县民兵在50年代已组建,当时隶属呼玛县人民武装部的一个民兵营,有民兵208人。
古莲区建立后,民兵组织得到调整,趋于正规化。1981年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
题的指示》全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一缩小组建民兵的范围;二是压缩参加民兵的年龄;三是
简化民兵组织层次,保留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取消了武装基干民兵。
1984年 5月,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漠河县在民兵组织中确立了民兵与后
备力量的建设。
截至1990年底,漠河县有民兵3 830名,其中基干民兵1 350人。在县科级企事业单位设有
基层武装部,多数单位建有基干民兵连队。
二、军事训练
1974年原古莲区人民武装部队建立后到1990年,每年的民兵军事训练都按照军分区下达的
指标进行训练。县武装部队主要训练专业干部和连排以上的基干民兵,他们经训练后回到基层,
按照县武装部队下达的训练内容和指标负责本单位的民兵训练。
1986年大兴安岭军分区向漠河县下达了108名的民兵训练任务,其中专武干部4人,民兵连
排长14人,通讯员10人,炮兵 40人,步兵40人。4名专武干部按严格要求,进行严格训练。在
训练中有 3名被评为优秀学员,在手枪射击中分别获大兴安岭地区第一、二名,受到军分区领
导好评,到10月末训练结束,优秀率达40%。
1988年3月,县武装部在漠河综合林场和81690部队进行了驻营训练,参加民兵15人,边防
四连参加15人,训练时间共20天。民兵和战士同宿、同食,共同训练,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
收到较好的效果。5 月,漠河县民兵在漠河乡与边防部队四连、边防武警大队进行了一次军警
民联防分队训练演习,取得较好的成绩,受到军分区领导的好评。
1989年上级交给漠河县武装部训练任务71人,其中步兵30人,侦察兵15人,工兵20人,优
秀率达70%。他们采取下基层集中训练的方法进行,8月在兴安乡组建一个快速小分队,总计45
人,其中4个步兵班36人,1个通讯班7人,正副队长各 1人,调整了武器,配备望远镜5具,指
北针 13块,651式电话单机2部。同年完成了3 838名民兵的整组任务,首先把备林场的专武干
部抽上来,根据各单位任务、防火范围,有目的地把民兵组织安排在第一线,使民兵在林业生
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