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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停战谈判

第二节 停战谈判




  
  1686年初,俄国派出以费·阿·戈洛文为首的谈判代表团。行前,沙皇在给戈洛文的秘密
训令中,为中俄边界谈判规定了三个讨价还价的方案:“两国应以黑龙江为界,否则就以左岸
支流比斯拉特河(即牛满河)或结雅河(即精奇里江)为界,再其次以雅克萨为界。但俄国在黑龙
江及其支流有通商的权利。”①戈洛文随身带近 2 000人的军队,在西伯利亚和贝加尔湖以东
地区停留达三年半之久,他竭力策动蒙古准噶尔部反叛清朝,镇压坚持抗俄的蒙古部落,巩固
俄国对贝加尔湖以东地区的殖民统治,以加强在谈判中的地位。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夏历三
月,清廷派出以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为首的谈判使团。康熙帝在给使团的谕令中,明确规定了
坚持收复失地的谈判方针:“尼布潮(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以及通此之一河一溪,皆我
所属之地,不可少(稍)弃之于鄂罗斯。”俄国照此定界。“准其通商贸易”②。六月,使团行
至克鲁伦河,被噶尔丹蒙古叛军所阻,被迫返回北京。经过协商,定于次年六月,双方在尼布
楚会齐。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22日,双方代表团在尼布楚开始正式谈判。

  在尼布楚谈判中,围绕中俄边界的一系列历史和现实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具
体划界问题上,康熙曾密谕索额图,必须收回雅克萨城。而“彼使者若恳求尼布楚潮时,可即
以额尔古纳河为界”③。最后,俄国使团认为:“每年自由地前往北京贸易,是他们期望已久
的最大利益。”因此,表示可以“接受中国皇帝提出的分界线”④。终于达成协议。的“采金
事务所”彻底摧毁。

①(法)加恩:《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1780年版,第17页。

②《清圣祖实录》卷135,第15—16页。

  ③《清圣祖实录》卷140,第30页。

  ④《耶稣会士中国书简》第一集,第四书简,日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