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境监视
第四节 国境监视
一、国境监视所
1909年(宣统元年)。清政府于漠河设置守备部队。同时在黑龙江沿岸的漠河总卡管辖区城
内设 6处国境监视所,隶于守备队管辖。主要任务是负责监视国境地段俄方活动情况和维护边
境安全。
1912年,将原呼伦贝尔辖境巴尔虎所设10处国境监视所,划归漠河守备队管辖。
1913年,珠尔干河监视所所长赵春芳转为漠河国境监视所为所长。
1914年,珠尔干河与漠河两地国境监视所合并,设置漠河设治局。
二、国境监视队
漠河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后,于1938年(伪康德 5年),为了加强边境防务和管理,
成立了漠河国境监视队,队员由伪黑河省派来漠河。主要任务是对苏联进行严密防范。掌握边
境动向,暗中侦察中国与苏联进行联系的人员和发现边界的一切可疑现象。后来由于国境监视
队与警察多次发生冲突,动用军火进行武斗,为此,于1940年(伪康德7 年),伪黑河省决定将
国境监视队一部分队员编入国境警察本队,撤销漠河国境监视队。漠河县国境监视任务由国境
警察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