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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移民安置

第二节 移民安置




  
  1956年,从山东省移民 32户和一个青年垦荒队,共100余人,安置在漠河村,由于妥、善
安排了移民的生产、生活,使其在发展边疆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开发和利用漠河
荒原,扩大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生产,增加和扩大农村经济收入中,移民中有的将内地的先进
农业生产技术和饲养畜禽的先进方法带到北疆漠河农村,促进了漠河的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在
人民公社化期间,有的移民已成为公社、生产大队的生产技术骨干。

  1986年,为了发展林区农业生产,建立林区“菜篮子”工程,解决漠河县人民吃菜难的问
题,经县政府批准从黑龙江省拜泉县农村一次移民 50户,212人,安置到黑山头建立农牧业基
地。当年由银行贷款 10万元建房25栋。县多种经营公司无偿为其开荒1 000亩。县政府还派干
部到黑山头任村长,对其农牧生产产品实行包销和自由上市出售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移民安心
生产,发展经济,努力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在冬闲季节,县政府会同林业部门,划给森林抚
育和火烧迹地清理场地,签订合同,林业部门还给予优惠政策,实行林、农、牧联合,扶持发
展生产,解决农牧业投入资金不足的困难。1990年,县政府决定,黑山头农牧产品全部实行市
场价格,随行就市,自由贸易,鼓励了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发展很快,每户年均收入达 5 000
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