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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残疾人安置

第五节 残疾人安置




  
  1987年10月,漠河县民政部门对全县残疾人进行调查,为其广泛寻找就业门路。1988年开
始对全县残疾人适当安置就业,使其自食其力,维持正常生活。至1989年先后为残疾人创办福
利商店、福利旅饭店、复新修理厂、不夜城旅社、同济旅饭店。共安置残疾人32人,优抚对象
10人,贫困户21人。同时,在开展残疾人安置中,县税务、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给予优
惠政策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帮助和全社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