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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益劳动

第二节 公益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边疆军民积极地响应地方政府的号召,踊跃参加全民义务植树、
修路、筑堤等其他社会公益劳动。

  义务植树 1956年,漠河区人民在王坚革的率领下,义务植树 500余株,如今沿江及村旁、
路旁当年植的树已高达15米,结实成荫,漠河林管区职工也在江畔一带义务植树上千株。

  1971年至1990年境内各界群众在清明节过后,进行义务植树劳动。全县义务植树造林地有
五四青年林,三八妇女林,八一长城林,九九重阳林,六一少年林等,植树面积达万亩。尤其
在1987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后,全民义务植树十分活跃,全县各界人民群众争先为漠
河早添一叶绿做出贡献。

  义务修路 农民以民工助勤为主的形式,出人出车无报酬修路建桥,自1955年至1990年全
县农村义务献工,修路修桥累计达一万多日,车、船、畜力义务献工日累计 200多台日。城镇,
主要镇内干部、工人、学生、驻军部队官兵修建城镇街道、路面、排水沟等,1990年累计出动
工日13 528个,出动机车2 028个台班,运沙石10 203立方米,运土9 240立方米,修建10条总
长4.9公里的公益路。

  此外,全县在每年春季还组织机关、单位义务劳动,用近 2 000个工日,义务清除街道路
面垃圾。

  义务筑堤 1986 年县城开始修筑护城大堤,于7月汛期到来之际,为加固堤坝,全县有各
企事业职工,机关干部500多人参加义务修堤劳动。1987年6月、1988年7月、1989年6月,每年
都有 1 000多人次参加县城护城大堤加固修筑劳动。其中,有机关干部、工人、中学生、街道
居民,每年平均完成土方近万立方米,石方300多立方米。在 1988年和1989年,两次有个体运
输户34台汽车,义务献台班 123个。护城大堤逐年加固,为抗御洪水侵害,保卫人民生命和财
产安全做出了贡献。

  此外,在修筑北陲剧场、灯光球场、门球场、“五·六”纪念馆、儿童娱乐中心、护江堤、
松苑公园的过程中,都有职工、学生、战士参加义务劳动。每年春季,军民积极参加义务清脏
除雪劳动,仅1990年春,就有1 800多人参加,清除积雪杂物1 400多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