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漠河县境内主要有两种地方病: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1983年县政府成立地方
病防治领导小组后,每年都进行一次地方病防治检查工作。
1981年来,全县在预防地甲病方面与粮食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食盐加碘工作,取得了显著
效果。地甲病主要发病地区是阿木尔、图强两个林业局及西林吉林业局部分地区。
阿木尔林业局在80年代初,有地甲病患者 2 081人,患病率为14.8%,大大超过7%的标准,
引起林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防治地甲病专项拨款 5万元,购买器材和碘化钾 、碘油胶丸、
碘油注射液等药品。同时制定患者名册,按时“送药到口,服下后走”,用了两年时间,使地
甲病得到控制和治疗。患病者由原来2 081人陡降到400人,从而使患病率下降到 2.46%,达到
了控制标准以下。
1986年,图强林业局对全局在校学生进行调查,在3 817人中,患病146人,患病率3.8%,
生理性肿大139人。
到1990年。全县各防疫部门注重食盐加碘工作,及时进行监测,严禁非加碘盐上市出售,
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后,全县地甲病发病率控制在3.3%以下。
在预防大骨节病方面,采取投服亚硒酸钠对策,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