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构成
据民国漠河历史档案记载,清末民初境内有鄂伦春族人 1 000余人,是漠河的土著民族。
其它民族人口均系因开办金矿招入漠河经商、采金、垦荒等由内地或他国而来,民族成分复杂。
据漠河设治局于1913年(民国2年)统计,境内有中国人7 149人(包括金矿人口),日本人33
人,俄国人38人,韩国人8人。
1925年(民国14年)统计,全县有俄国人6户,21人。韩国人 3户,7人。中国人中,鄂伦春
人102人(国内其他民族未有记载)。
1935年(伪康德2年)民族统计见下表:
漠河县民族户口调查表
表24—5 单位:户·人
注:1935年(伪康德2年10月)伪黑河省总务厅调查。其他处出现的数均为年末数字。
又据伪黑河总务厅1936年(伪康德3年)调查漠河县各民族情况如下:
漠河县各民族人口调查表
表24—6 单位:人
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各族人口构成情况如下表:
1982年漠河县各民族人口分布状况统计表
表24—7 单位:人
全县各民族人口比较表
表24—8 单位:人
二、性别构成
1912年(民国元年)。漠河总人口465人,男性262人。占56.3%。女性203人,占43.7%,
男女比例相差12%。
1915年,连崟镇人口 162人。其中男性112人,占69.1%。女性50人,占30.9%。男女比例
相差38%。
1916年,全局人口有1 180人,男性984人,占83.4%。女性196人,占16.6%,男性比女性
多67%。
1917年,全县总人口869人,男性760人,占87.5%。女性109人,占12.5%,男性多于女性
75%。
1918年,全县总人口918人,男性856人,占93.2%。女性62人,占6.8%,男性比女性多86%。
1920年,全县总人口1 172人。其中男性1 090人,占93%。女性84人,占7%,男性比女性
多86%。
1925年,全县总人口910人,男性782人,占85.9%。女性128人,占14.1%,男性比女性多
72%。
1935年(伪康德2年),漠河全县总人口1 780人,男性1 439人,占80.8%,女性341人,占
19.2%。男性比女性多62%。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漠河人口总数为706人,其中:男性458人,占64.9%,女
性248人,占35.1%,男性比女性多29.8%。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漠河地区,总人口为1 199人。其中:男性 707人,占
59.0%,女性为492人,占41.0%,男性比女性多18%。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人口为 47 705人。其中:男性为25 694人,占
53.9%。女性为22 011人,占46.1%,男性高于女性7.8%。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人口为 84 983人。其中:男性为45 423人,占
53.4%。女性39 560人,占46.6%。男性比女性高7%。
漠河县历年人口性别比例变化表
表24—9 单位:人
三、年龄构成
70年代,境内人口年龄结构基本属于青年型,14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10.5%,65岁以上
人口占总人口1%。80年代,28~45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60%,人口的年龄结构开始由青年型向
老年型转化。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各龄组人口统计表
表24—10 单位:人
1982年全县劳动年龄人口状况
表24—11 单位:人
续表24—11
四、婚姻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漠河境内人口多属内地而来,单身汉约占 80—90%,有配偶者
为少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安居乐业,成家有室者增加,但因女性人口过少,男女比例失
调,仍有一部分男性独居。70年代后,男女比例趋于平衡,男女择偶均有对象。
1982年漠河县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
表24—12 单位:人
1982年漠河县婚姻年龄状况调查表
表24—13 单位:人
五、文化构成
1949年前,全县基本属于文盲或半文盲区。建国后的50年代,经过扫盲识字,文化结构有
所改变,60—70年代,具有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增加,到80年代后,全县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的人口逐年增加,但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属文化落后,人才奇缺的县份。1982年全
县有大学毕业生169人,1990年为1 299人,比1982年增加1 130人。
1982年漠河县文盲半文盲人口统计
表24—14 单位:人
续表24—14
1990年漠河县各种文化程度构成表
表24—15 单位:人
六、职业构成
1914年(民国3年),漠河设治局有人口820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0%,商业人口占10%。
(总人口中未统计采金业人口)。此外.还有从事狩猎业的鄂民122人。
1915年(民国4年),设治员赵春芳调查境内从事采金业人数为6 362人,占总人口的88.6%,
从事农业的人口占10%,经商的占1.4%。
1918年(民国7年),全县人口总数为2 201人,其中从业者 092人,占总人口的95%,无业
者109人,占5%。在从业人数中,从事采金工业的有1283人,占人口总数的58.3%;从事农业的
为215人,占9.8%;从事商业的有92人,占4.2%;从事妓女职业有 57人,占2.6%;其它服务业
人数为208人,占9.5%;公共处所管理人员为346人,占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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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民国19年),全县人口 1 157人。其中,农业人口328人,占28.3%;经商者25人,
占2.2%;采金业人口573人,占49.5%;服务业231人,占20%。
伪满统治时期,据伪黑河省总务厅康德2年至7年统计。从事手工业者9人,伪康德2年统计
从事农业者324人,从事木材生产的有 208人,从事采金业的有1 306人,从事商业者41人,从
事服务业有5人,从事邮电业4人,从事教育人员7人。1982年各行业人口构成见下表:
1982年漠河县各行业人口统计表
表24—16 单位:人
1982年漠河县全县各种职业人口数统计
表24—17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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