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全国1973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同年 8月14日古莲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与区卫生科合属办公,设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1人,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计
划生育宣传教育,发放避孕药具,技术服务和检查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开展落实情况。
1979年 7月5日,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卫生科分出,为单设副科级机构管理,编制增加到3人。
1980年2月21日,进行机构调整,由中共古莲区副书记、副区长栾玉厚任计划生 育委员会主任。
同时各基层单位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81年8月,各乡、镇配备了1名专(兼)职计划
生育管理干部,负责管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982年3月20日,建立漠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漠河县委副书记勾忠良任主任。
1984年10月16日,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编制 3人,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检查
和指导工作。
1985年 9月16日,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易名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原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
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年12月25日,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合署。
1987年“五·六” 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 ,灾民疏散到外地,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冲击。复
建后县政府决定充实计划生育力量,增编到8人。
1989年,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已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干部28人,兼职干部30人。同年4月1日,
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到1990年底共发展会员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