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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语言

第三节 语言




  
  漠河自清末以来,在百余年的社会发展中,历代在漠河境内生活的居民,以汉族人口为主
体,间有少数民族杂居。在各民族交往中,通用汉族语言。操普通话。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和
不同的民族中仍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习惯。在漠河百余年的社会发展中主要有鄂伦春、鄂温克、
朝鲜、俄罗斯、蒙古、达斡尔和满族等7种少数民族语言。

  鄂伦春,是漠河的土著民族之一,“西林吉”即是以汉语为鄂伦春“居住地”,在300年
前命名的。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在1916年(民国5年)赵春
芳调查漠河境内鄂民情形报告中称,鄂伦春人通喻华语、俄语和本民族3种语言,在交际中,
鄂民中的成、老年人均能说一口流利的华语和俄语,小孩一般能说鄂语。

  鄂温克族生活习惯与鄂伦春基本相同,但鄂温克语属阿尔泰语言系蒙古语支。据珠尔干河
总卡官赵春芳入山调查报告书中称,鄂温克人由于长期与俄人交往,不但身着服俄,而且多操
俄语,亦懂华语,但说起来较笨。

  达斡尔族,在17世纪以前,是黑龙江上游的唯一定居的民族。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
族。现在本县居住的达斡尔人,由于长期与汉人杂居,成年人只能听懂部分普通达斡尔语,但
不能对讲,在通常交往中,则一律使用汉语。

  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正统蒙古语族。由于长期与汉人杂居,居住分散,只有少数蒙古人
能听懂会话,多数人不懂,在社会交往中均通用汉语。

  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满语支。本县居住的满族人口,多数为近年迁来,不论
男女老幼。均说汉语,只有老年人懂满语,其余全不懂,不论社交或家庭对话从不说满语。

  朝鲜语,属阿尔泰语系朝鲜语族。本县内朝鲜语在本民族中通用,多限于本民族家庭内,
一般家庭小孩均养成使用朝鲜语的习惯。成年人在社会交际中一律使用汉语,在本民族举行聚
会时,则一律使用朝鲜语对话、唱歌等。

  俄罗斯语,属于拉丁语系印欧或雅利安语族俄语支。县境内沿江村屯农村,会俄语人较多,
但使用者不多。在民国时期,由于黑龙江上游地区中俄民间贸易频繁,双方接触多以俄语交往。
随着苏联十月革命的胜利,当革命风暴波及漠河对岸,一些白俄妇女逃过江来,在漠河沿江一
带村屯定居,并与当地人结婚,中俄通婚者的后代,一般能听懂部分俄语,不会对话,60岁以
上的“老漠河人”一般都会俄语。由于在整个民国时期,漠河沿江一带说俄语的人较多,至今
在沿江一带汉语语汇中仍保留着一些俄语词汇。诸如:俄语的“马扎拉”(哈达)(地名)、“安
巴拉”(仓房)“别拉塔(火炉子)、“畏得罗”(小水桶)、“帮克”(方水桶)、“马神”(机器)、
“马神针”(缝纫机)、“割地马神”(收割机)等均被当地群众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