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志编修始末 《漠河县志》编修始于1986年4月,至1993年4月定稿付印,历时7载。修志事业起步之前,
中共漠河县委、县政府遵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了漠河的自然与社会、
历史与现状,认为,漠河有史以来从未有一部完整的县志,几经沧桑,星移斗转,古今变化巨
大,能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新材料、新思想、新观点、新体例,编纂出一部
具有社会主义时代特色的新县志,把漠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全貌如实地记述下来,无
论对今人或后人可起到资政与决策、教化与育人、存史与借鉴的重要作用。
而今逢盛世,正是修好县志的大好时机。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几经酝酿,于
1986年3月 21日,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地方志机构,编修一部具有时代风貌、又有地方特点
的《漠河县志》,并成立漠河地方志编审委员会负责修志工作,县长高保兴任编审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县长关荣厚为副主任,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列为政府序列管理。随即
调集人员,于同年4月县志办公室正式成立,范振和任办公室主任,王树才为编辑,6月刘秀芝
调入任资料员。继之由范振和、王树才到呼玛、黑河等地搜集资料。11月刘建福调入任编辑,
年末在范振和主持下,由王树才主笔设计出《漠河县志》总体篇目,作为下一步搜集资料的提
纲。至1987年3月,县志办已从黑河、哈尔滨搜集回有关漠河历史的中外文资料1 000万字左右,
并聘请退休干部关玉璋为志办翻译日文资料。4 月初,范振和、王树才、刘建福同往长春查阅
漠河伪满时间的历史资料,至月底赶回参加全县1987年计划会议。5月6日李振茹调入任编辑。
同日境内发生山火,7 日王树才、刘建福上山打火,是夜大火烧毁县城及图强、劲涛镇,部分
资料被焚毁。之后,全县全力以赴转入扑火救灾和灾后复建,女同志疏散到外地,修志工作全
部停止。1987年12月,范振和调出后,罗华任县志办副主任。1988年10月灾区复建结束,人员
陆续返回,重新恢复修志,由王树才、刘建福、李振茹先后到呼玛、哈尔滨、长春、大连、北
京等地继续搜集资料。
为使《漠河县志》能充分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反映改革开放的新内容,更好地为社
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漠河县“五·六”火灾后的特殊情况,县委,县政
府于1988年决定,将《漠河县志》下限由1985年延到1990年底,使1987年“五·六”特大森林
火灾及灾后发生的新变化有个全貌反映。并进一步加强编纂机构建设,同时将编审委员会改为
漠河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并调整了编纂委员会成员。年底根据已搜集的资料并参考外地已出版
的县志,在罗华的主持下,由王树才主笔,重新修订了《漠河县志》篇目,作为整理、筛选资
料的纲目。
1989年 8月,刘建福、罗华相继调出,由张方
编辑。1990年5月13日中共漠河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修志工作会议,有83个单位,250多人参
加会议。县委书记周昌有、县长彭景田、副县长张东民、孟祥春分别在大会做了重要讲话,大
会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发动群众,为修志提供史料,要求全县企业单位编写专业志。
动员各部门修志,一是为编修《漠河县志》提供资料,二是为本部门贮存一套较系统完整的史
料。在会上副县长孟祥春代表县政府与各部门单位签订了 83份经济责任状。于同年7年举办全
县修志学习班,聘请大兴安岭地区地志办吴春甫讲授修志专业课。
1991年5月张宝君调入任编辑。6月,大兴安岭地区在塔河召开修志汇报会议,地区领导王
德范、段振中会后亲临漠河布置指导。7月县志办在医院办公室举办31人参加的主笔编写人员
学习班,由志办张方
10月,又抽调县人大副主任李守君、县政协副主席刘江、经济研究室主任张君舸、环保局长许
德林、县文联秘书长宿庆和到县志办协助修志,由许德林代理县志办主任。许德林因病于1992
年3月23日,辞去代理县志办主任职务后,县政府决定《漠河县志》编修任务由王树才负责。副
县长赵荣伟亲自到县志办多次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并帮助县志办解决了一些具体困难,对编
写人员的生活问题也给予了妥善安排,免去了修志人员的后顾之忧,加快了编修进度。
志稿编写第一步,组织全体编写人员学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
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工作暂行条例》,以及省、地有关修志要求,讨论制定《漠
河县志》凡例,并将编写志稿的的行文规定印发每人一份。同时参阅萧山、爱辉、呼玛、讷河、
拜泉、海林、五台、涡阳等28部新志,结合县情对比,借鉴他人长处,使编写人员提高了修志
认识,掌握了编辑要领,明确分工编辑任务,调动了修志人员的积极性,在“众手成志”中形
成了较强的凝聚力。
第二步,按篇目和编写提纲,分头整理,考证史料,按纲目逐项排列,同时,有针对性地
到各地搜集补充奇缺史料,在完成系统化资料工作后,逐编开始编写初稿。主管副县长赵荣伟
在百忙中亲自审查初稿,领导的重视,编写人员责任心强,提高了初稿质量。
第三步,初稿编写,主编随审随修,一节一节过目,一步一把关,提高了成稿率。各编写
人员不厌其烦,努力在志稿质量上下功夫,有的初稿推倒返工三四遍,再经过多次修改加深了
志稿的深度和力度。在初稿完成后,经过两次反复修改形成第二稿。第二稿形成后,经过多次
内审,再次调整部分篇目的章节类目,增删内容,加强史实的可信度,并在语言文字上认真推
敲修改后,至 1992年9月末形成第三稿。从10月初开始,县政府先后抽调14台打字机利用35天
时间,边打、边校、边修改,经过三位一体的“三边”同步修改过程,发现了第三稿存在一些
失误之处和疑点,再经过深层次加工后,第四稿形成,并于12月15日打印装订成册,分别送给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专业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领导和专业部门建议97条,修改意见523条,
帮助修正错误 678处。对这些建议和意见县志办公室全体人员坐下来进行认真研究修改,然后
召开50余人参加的内外评审会议,对第四稿进行了详细评审,评审会议提出了许多十分中肯的
意见,县志办将意见汇总后,继续修改,于12月底,征求意见稿修改结束。1993年 1月,县地
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总纂全志。县委、县政府领导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县长彭景
田、副县长赵荣伟对县志体例、章法、总纂的原则、指导思想以及全志的质量问题提出了具体
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漠河县志总纂方案》。2月 22日县志编纂委员会召开审稿会议,县
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保密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公安局、边防大队、统计局等有
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审稿会。根据审查意见,继续修改,于 2月25日定稿并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地方志办公室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终审后定稿。
《漠河县志》编修,从1986年开始,至1993年出版发行,历时 7年。其成稿过程经历了一
个起步(1986的)——停滞(1987年“五·六”火灾影响)——重新起步一段曲折的编修过程。7
年修志期间漠河县经历了一场特大森林火灾。7 年中,除去两年停修参加复建,实际上《漠河
县志》先后用了4年多时间完成140万字编修任务。漠河县遭受“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后,不
论是在扑火救灾,还是在重建家园的复建中,县委、县政府对修志工作始终紧抓不放,多次例
会研究修志工作,从实际出发,帮助县志办公室解决一些在修志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从
办公条件、人员待遇、经费等给予了充分保证,为《漠河县志》编纂定稿、出版发行奠定了良
好的物质基础。县志的编纂工作同时也得到了县人大、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漠河
县志》前设概述、大事记,后置附录,专业志共设 25编,132章, 506节,总字数为140万字。
在编写之前,县志办公室共收集历史资料约1 500万字,全县有83个部门,160余人为编写县志
提供了约500万字的现实资料。
本志在编修过程中,始终得到省、地领导和省内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的指导帮助。特
别是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王会元、市县志指导处处长、副编审梁文玺(县志顾问)对志
稿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修订意见,对县志出版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副编审柳成栋
对全部志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编辑杨趾范对志稿的数字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黑龙江
省档案局、黑龙江省图书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测绘局、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
林省图书馆、哈尔滨市图书馆、长春市图书馆、大连市图书馆、吉林大学图书馆、东北师范大
学图书馆、黑河市档案馆、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史志办、呼玛县档
案馆等单位都曾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漠河县志》历次评稿会上,许多专家、学者和兄弟市、
县的同行,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 在此,我们一并表示感谢。本志不足,之处,敬请斧正。
漠河县地方志办公室
199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