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统一。突出时代特
色和地域特点。客观的记述全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上限为1991年,下限为2005年,为保证叙事的完整性,对首部《漠河县志》未记
的部分事物,适当突破上限进行补记;对县域内重大新生事物,适当下延。环境篇中建置沿革、
行政区划,突破时限,以便全面反映县域的历史。
三、按科学分类,横排门类,纵记历史。采用篇、章、节结构式,根据编纂需要,个别节
下设目和子目。全志设24篇。
四、本志运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文中采用插图,生
动再现历史原貌。概述采用叙议相结合的文体。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兼用纪事本末体。在少
数篇、章、节中,根据内容特殊性,增设专记。
五、本志编写技术运用《黑龙江省第二轮地方志编纂通则》和《大兴安岭地区志书编纂通
则》规定操作。
六、本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编纂原则,人物传略收录1991年至2005年期间烈士、已故的副
处级以上干部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人物简介收录历任正处级干部、现任副处级干部和省级以
上劳动模范;人物名录录辑突破时限,收录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人物,省级
以上系统先进个人,地、县级劳动模范和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资料不详的,没有收录。
七、行政辖区及机构名称称谓为当时名称,首次出现的称谓用全称,后用简称或习惯性称
谓;地名以现行地名为准。
八、计量单位统一使用国家现行标准,时间统一使用公历纪年。
九、本志资料出自各单位部门,档案、书籍等均不注明出处。所用数字以法定统计数字为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