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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价评估

第三节 地价评估





1992年11月起,根据国家《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在西林吉镇开展土地定级及地价预算工
作,西林吉镇共划分为 4个土地级别,测算出商业、住房、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此项成果
获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2年和1998年西林吉镇地价情况
表2—2 单位:元/平方米




1994年,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边远地区小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的通知》,
完成图强镇、劲涛镇、兴安镇、漠河乡(今北极乡)、长缨林场、育英林场、古莲林场的土地定
级估价工作。此项成果获国家土地管理局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5年,成立地价评估所。

1998年 9月,黑龙江省地价评估中心和县土地局对漠河县各乡镇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
行更新测评。

2004年起,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和农
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通知》,对全县各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测评,基准地价更新标准通过省
政府批准。印发漠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年租金标准的公告》,执行新
的标准。

2005年,全县各乡镇基准地价继续执行漠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年
租金标准的公告》。

1992年和1998年漠河县乡镇林场更新地价比较情况
表2—3 单位:元/平方米




2004年后漠河县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年租金标准
表2—4 单位: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