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优生优育
第五节 优生优育
1991年后,计划生育宣传增加优生优育宣传内容,农村妇女生育基本改变传统方法接生和
就地接生习惯,由医护人员接生,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婚前
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工作。进行优生优育、生殖生理、避孕节育知识培训和服务,
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 120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357人自觉接受妇检、
孕检,对胎儿畸形或隐患者,采取补救措施或引、流产87人。
1995年,按照《黑龙江省优生优育保健条例》,制定《漠河县关于开展婚前健康保健检查》
实施办法,居民申请登记结婚时,实行婚前健康检查,不具备结婚条件者,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128人进行婚前检查。
2000年,推广孕妇营养药“福施福”,预防新生婴儿患先天缺陷病。
至2005年末,举办婚前培训班42期,培训人员1820人次。全县普及科学接生率达 97%以上,
建围产期保健卡233份,孕产妇分娩卡154份,孕产妇健康证记录卡 267份,孕产妇产前登记卡
304份,孕产妇分娩情况卡289份,新生婴儿联系卡13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