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水产捕捞

第五章 渔业

第一节 水产捕捞





1991年,县境内界河黑龙江和内流河额木尔河、大林河、老潮河等水系有鲤鱼、鲫鱼、细
鳞鱼、鲶鱼、柳根子、川丁子等。没有专业渔村和渔户,农户在耕种之余从事渔业生产,有机
动船53艘,舢板 242只,网具1316片。水产捕捞分明水期和冰冻期,明水期捕捞作业在每年第
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用小型趟网、挂网、拉网和畜笼捕捞,秋季在河中采用“放鱼亮子”方法
捕鱼,平均日产鱼300千克左右;冬季用凿冰眼下拉线挂网捕捞,平均日产鱼170千克左右。全
年产鱼80吨,产值52.8万元。

1994年,黄金生产作业导致部分支流河水污染,渔产量减至67吨,产值66.7万元。

2003年,全县停止黄金生产,被污染河流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年产鱼78.6吨,产值95.2万
元。

2005年,产鱼57吨,产值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