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产企业
第四节 水产企业
一、国营渔场
建国后,建立过3个国营渔场。有省营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县营鱼种场,县营东湖水产养
殖场。
(一)兴凯湖水产养殖场
1951年4月原松江省农林厅指派马喜凤和李枫到兴凯湖组建渔业公司,设7名管理人员,经
营4趟明水大拉网,并接管白泡子和小黑河两处渔亮子。1953年建造110马力铁壳船一对,入大
湖深水区进行拖网试验,经两年试捕,平均单网日产500斤左右,最高网产仅 2,100斤,终因
产量低,成本高,消耗大,生产亏损而告终。1954年为扩大渔业公司经营范围,将虎林、宝清
两县的重点水产企业划归公司统一经营。在宝清县挠力河流域设五道亮子,在虎林县虎头镇设
渔坊办事处,经营一趟大拉网和五道亮子。由于经营亏损,1955年 9月根据黑龙江省水产局决
定将在虎林、宝清两县经营的水产企业分别划归虎林、宝清两县各自经营。渔业公司专心经营
兴凯湖渔业。1951年至1954年共产鱼1,291吨。1955年省水产局对大水面提出“以养为主,保、
养、捕并举”的方针,将渔业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兴凯湖水产养殖场”,以小兴凯湖为重点,
进行养鱼基础工程建设。投资476,900元,完成小湖两处保水堵口堤和拦鱼防逃工程,并完成
人工造池855亩,可年培育鱼种200万尾,对发展小湖养鱼事业奠定了基础。1957年因兴凯湖农
场受洪水威胁,在大湖岗开口(因小湖水位高于大湖)泄洪,大湖鱼类溯游进入小湖。1958年冬
组成8趟冬大拉网,捕鱼823吨,创造小湖有史以来的捕捞高产记录。经过改革网具,提高单产,
由过去平均单产5,000斤,猛增到万斤以上。从山东省微山湖引进迷封网,适于小湖浅水区生
产,一道迷封箔年产4至5万斤,对增加小湖产量起到一定作用。1959年到1962年,先后在新开
流、鲤鱼港两处新建鱼道工程,利用“叫流”引捕大潮鱼类,补充了小湖鱼源。新开流鱼道在
1960年建成投产后,当年捕鱼18万斤,加之“叫流”引鱼,明水拉网又多捕 6万斤,共捕24万
斤。(一般年景两处鱼道约产鱼10万斤)。在养鱼生产上增建越冬池60亩,可越冬亲鱼1,000尾,
鱼种50万尾。保证了年产200万尾鱼种。1968 年鱼产量下降到367吨,放养鱼种仅73万尾。1968
年 6月组建兵团,省营渔场划归建设兵团43团(原北京市兴凯湖农场)领导。将松阿察河、大顶
子捕鱼点、丁家亮子捕鱼连(原43团27连)划归养殖场经营。1968年到1975年平均年产鱼 602吨,
最高年产1,046 吨。
1980年9月1日起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又划归省水产局直接领导,正式恢复“黑龙江省兴凯湖
水产养殖场”。下设新开流、鲤鱼港及凤凰德3个分场。全场职工836人,以分场为单位,实行
财务独立核算及生产承包责任制。对直接生产人员按不同生产项目,实行“定产超奖”、“计
产付酬”、“生产成本包干”等计酬形式,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1981年产鱼 847吨,1982年
到1985年共产鱼3,158吨。
(二)密山鱼种场
1958年以前为和平公社经营的社营渔场。1959年县政府投资 75,000元,改建为县乡联营
渔场,场名为“密山县和平渔场”,养捕兼营。当年组织城镇学生修造简易鱼种池105亩(83个
池),投放草鲢鱼苗20万尾,育成秋片鱼种5万尾。建莲花泡为放养场150 亩。1959年全场职工
94名,主要以捕捞生产为主,产鱼76吨,纯利6,973元。1961年到1963年由于群众养鱼发展速
度慢,需要鱼种少,鱼种池全被荒废,有少量鱼种池改种水稻。1963年,经县人委和省水产局
同意,将县乡联营渔场,改为县营渔场。和平公社原在和平渔场投资 19,700元,由省拨款,
全部退还公社。和平渔场改称“密山县和平水产养殖场”,有职工41名,房舍 715平方米、土
地30亩、马5匹、牛3头、胶车2台、木船24只、三层挂网3趟、挂网67片、小拉网2趟、袖网200
个、张网2趟、施网12盘、提网2趟、鱼钩5,000把。生产鱼苗 30万尾、育成鱼种12,000万尾。
主要以穆棱河捕捞生产为主,年产鱼21吨,经营亏损2,217元。1964年省投资 30,000元,整
修鱼种池102亩,水渠改路1,500米,鱼池注、排水渠2,000米,污水干渠500米。从1950年至
1964年总计亏损97,605元。其中:基本建设及财产亏损78,368元。
1965年为适应群众养鱼发展需要,在经营上以生产鱼种为主,撤销了捕鱼队,职工人数压
缩到23名。场名改称:密山县鱼种场。当年生产秋片鱼种 71,190尾,为保证鱼种越冬,在距
鱼种场30里的连珠山公社畜牧场大队(现名泉水村)利用两个泉眼长年流水,水量充沛的条件,
用推土机修造越冬池15亩,越冬鱼种40,590尾,1966年春出春片鱼种34,400尾,越冬成活86%。
为减少鱼种运输死亡,鱼种场在门前新建13亩越冬池。当年机井没打成,水无来源,而在附近
污水渠抽水注入越冬池,结果因污水杂质多、酸性大,致越冬池含氧低,鱼种全部死亡。1967
年又扩建3亩越冬池。1969年春鱼种场将连珠山越冬池全部移交给连珠山公社泉水村(原畜牧场
大队)经营。1966年到1980年平均年产秋片鱼种78,500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承包,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政
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生产有了较快发展。1982年对鱼种场进行全面整顿、
调整和充实了领导班子。1983年全场职工 52人,待业青年27人,养鱼水面 379亩(包括成鱼池
225亩,鱼种池120亩,越冬池 34亩),生产大规格鱼种39,800斤(853,633尾),超计划15.6%,
生产商品鱼39,300斤,超计划45.5%,生产春片鱼种80万尾,越冬成活率 85.6%,产量突破历
史最高记录。扭亏为盈全年纯盈利8,234元。
1984年全面实行了专业承包,超产分成,减产受罚的岗位责任制,共设11个承包组。在渔
业上有3个成鱼组,1个苗种班,后勤有后勤组、机务组,相应地组建了渔机厂、饭店、商店、
被服、猪场(包括豆腐坊),形成以渔为主,渔工商副联合经营。生产鱼种 61,111斤(91万尾),
平均亩产达到437斤,高产试验塘,鱼种平均亩产达到710 斤的高产水平。生产商品鱼43,000
斤,纯盈利51,000元。1985年生产鱼种72,940斤(145.8万尾),平均亩产达到521斤,生产商
品鱼52,000斤,纯盈利61,900元。被省政府和省水产局系统评为先进企业。
(三)东湖水产养殖场
密山县东湖水产养殖场,建于1959年11月15日,场址设白泡乡南部兴凯湖畔的湖岗上( 原
白泡子管理区遗留的旧亮口,作价1,200元退给管理区)。1960年3月,经县委和白泡子公社同
意,将长林子一队全部过渡给东湖水产养殖场管理,编为饲料队,过渡男劳力 20名,女劳力5
名,土地60垧,役马12匹,役牛6头,四轮车1台,房屋3 间。1961年根据中央关于纠正“一平
二调”的指示精神, 又将原长林一队全部退还给长林子管理区。到 1961年末为止,地区投资
40,000元,银行贷款210,009元,新建白泡子(大面积沼泽)蓄水堤坝工程10华里(土方10万立
米),水闸鱼道“叫流”工程1处,蓄水面积8,000商,建职工宿舍、仓库45间,置木船 9只、
大拉网 2趟,亮子1处,卡子5,000个、挂网60片、旋网6盘,饲料地18垧。由于建场条件差,
建设工程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思想动摇,劳动积极性低,加之降雨多,交通不便,1960年
到1961年共产鱼160,000斤,亏损210,000元。1962年县商业局对东湖水产养殖场进行整顿和
改组,将固定工资改为自负盈亏,将渔场交给职工集体管理和使用。对人员进行精减下放,职
工人数压缩到45人。当年产鱼127,000斤,盈利1,515元。由于摊子大,经营管理不善,开支
大,产量低,从建场到1964年末共亏损274,417元(包括基建工程设备购置210,000元)。1965
年将东湖水产养殖场,改为东湖捕鱼队,移交和平水产养殖场管理。1966年因经营不善,加之
与当地群众在土地和水面问题上矛盾较多,撤销了东湖捕鱼队,房屋移交白泡子公社,财产由
鱼种场收回。多余人员由县劳动部门调出。1969年将东湖渔场撤销。
二、水产供销
民国年间,密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 水产品市场一般是自产自销、地产地销 。密山街
(知一)、半截河(向阳)、平阳镇等较大集镇,各有少数鱼商搞季节经营,特别是冬季经营冻鱼
易运易储,贩运量大。明水期有少数鱼贩沿街叫卖。渔需物资由私营商业经营。
伪满初期,淡水鱼购销自由,密山街(知一)有高田商会和鸿昌号两家较大的私营店经营鲜
干海产。东安市(密山镇)有消费组合、源兴盛等多家大小商店经营干鲜海产。1936年后,在密
山设有兴农合作社,重点渔区设有渔业组合,推行统购专卖政策对水产品实行控制,封锁和垄
断水产品贩运市场,强行收购渔民的水产品。大白鱼加工成的“鱼豆腐”和优质经济鱼全部供
应日军“圣战”需要。少量劣质鱼类配给人民食用。到日本投降前,仅有几家经营海产的商店
也关门倒闭了。
建国后,实行统一领导,全面安排,迅速改变水产品出售和渔需物资供应失调现象,1951
年县土产公司设水产营业部,直接经营水产品,每年收购和销售地产鱼约 1万多斤,海鱼12万
多斤。1954年成立密山县水产公司,有职工28名,设有水产营业部,主要经营海产品、地产鱼
和渔需物资。海产品年销量240,000多斤,毛虾120,000斤,虾酱60,000 斤,渔需品主要是
绵网线,由县水产站控制批售,年销 10,000多斤。还经营栲皮、栲胶、青铅、毛竹、造船材
等物资。地产鱼每年从兴凯湖水产养殖场购进大自鱼、鲫鱼、鲤鱼、各种杂鱼等 14,000斤,
还从虎林、饶河购进大马哈鱼等水产品 60,000多斤供应市场。1963年水产供销业务划归县食
品公司兼营,1973年又改由果品公司兼营。从六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地产鱼满足不了日益
增长的市场需要。1977年 2月,恢复水产供销公司专业经营水产品,除积极开展地产鱼收购外,
还远至浙江、辽宁沿海开展海产购销业务,购进大量海、淡鲜鱼供应市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营上坚持改革,落实承包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指标、
综合奖和超产奖。分配原则按完成任务好坏,工作任务轻重,贡献大小来评定。改善了经营方
式,由守门待客改为上市摆摊,直接服务或送货到门,扩大了商品流通,活跃了市场。
密山县水产公司1985年末有职工62入,从1977年到1985年共经营海产品3,175吨,地产鱼
144吨。年均经营海产353吨,地产16吨。经营渔需物资 756,000元,年均84,000元。总盈利
128,374元,年均盈利 14,263元。1980年新建一处水产零售商店,1984年又增加到两处商店,
共有职工32人,到1985年总盈利84,729元,平均盈利14,1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