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密山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




  一、党的组织

  1930年共产党员池喜谦(池活)、张山海受中共北满特委派遣,从东宁到密山,8 月在当壁
镇建立中共密山特别党支部,同年10月特支改为县委,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池喜谦
任县委书记。县委按北满行动委员会指示筹备武装暴动,因隐蔽不严,被警厅觉察,12月20日
党组织遭到破坏。

  1932年1月,党组织恢复,重新成立中共密山区委,金刚天任区委书记。1933年10 月,中
共满洲省吉东局决定将密山区委改建为县委,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妇运部。县委书记朴凤南,
县委机关设在哈达河头段。1934年10月调朴凤南到抗日同盟第四军工作,张墨林任县委书记。
1935年4月中共吉林特委改任刘曙华为县委书记,8月刘曙华被捕。10月褚志远到密山重建县委。
1936年 4月,中共吉东特委决定褚志远去苏联学习,县内的10名党员转到其他地区活动,密山
县委撤销。

  1946年 4月,中共合江省委派梁定商到密山,组建东安工作委员会。后东安工作委员会奉
命转移到鸡宁县(今鸡西市)。

  二、中共密山县委

  1946年6月22日,建立中共密山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1947年8月,东安地
委与牡丹江地委合并建立牡丹江省委,密山县委改由牡丹江省密山中心县委领导。1948年 7月,
中共密山中心县委撤销,密山县委划归合江省委领导。1949年5 月密山县委归松江省委领导。
1950年3月建立纪律监察委员会,1951年8月建立党员训练班(1958年9月改建为党校)。1953年2
月秘书室改建县委办公室。1954年9月设农村工作部,11月设财贸工作部。1956年7月设中共密
山县委书记处(1962年11月撤销),12月设统战工作部、工交政治部、文教工作部( 1960年12月
并入宣传部)、政法工作部(1962年7月撤销),同年县委成立报社(1962年停刊、报社撤销)。1958
年6月密山县委划归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1960年 4月设立政策研究室(1962年7月撤销)、林业
工作部(年底林业工作部并入农工部)。1966年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 1月造反组织
“踢开党委闹革命”, 2月造反派“砸烂”密山县委,县委领导被揪斗。10月17日密山县委被
密山县革命委员会及核心组取代。核心组设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组、宣传组和文革组)、
生产指挥部(内设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保卫部。1970年7 月中共密山县笫五届代表大会
改核心组为县委。9月成立县委办公室。1971年2月合并为革委办。1973年 9月,机构调整,建
立县委办、政研室、组织部、宣传部。1974年5月知青办公室由县委领导。1975年8月政研室撤
销。

  1976年11月重建县委党校。1978年恢复县委纪检委员会、农工部、工交部和财贸部。1979
年恢复重建统战部。1983年建立政法委员会。1984年 3月中共密山县工作机构为:办公室、组
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增设老干部局。1985
年建立党史办公室。

   中共密山县委主要领导人员表



   续表



   中共密山县革命委员会核心组主要领导人更迭



   中共密山县委员会主要领导人更迭



  二、党组和县直党委

  (一)党 组

  1951年 7月建县政府党组,1955年11月建人民法院党组。1956年12月建县人民检察院、县
联社、县总工会党组,1958年2月撤销。1960年5月建公安局党组。1961年 3月建商业、粮食分
党组,6月建农业分党组。1962年 1月重建县社党组,4月建手业联社党组。“文化大革命”期
间各党组被“砸乱”。

  1973年11月恢复县人民法院党组。1978年恢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1980年 6月建县人大常
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党组。1981年7月恢复公安局党组。1982年 2月恢复县总工会党组,6月建政
协党组。1983年9月建县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党组。1984年4月撤销农业银行党组。

  (二)县委直属党委(总支)

  1948年10月设县直机关总支。1953年11月设商业系统总支。1956年 5月建文教总支,11月
建工业总支,12月建邮电总支。1957年 6月政府机关和工业、文教总支改建为党委。1959年建
财贸党委。1960年9月建农业党委,10月工业党委改总支,11月建农机党委。1961年7月建人武
部党委。1962年 9月建商业总支,农机、文教党委改总支,撤消财贸、农业党委,11月商业总
支改党委。1963年建县社总支。1964年 1月建手工业、交通总支,4月文教总支改建为党委,5
月农机总支改建为党委,7月林业总支改建为党委,8月建粮食总支。1965年 6月粮食、县社总
支改为党委。

  1968年12月建县直机关党委。至1969年粮食、农业、邮电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
改为总支。6月增设工交、农机、林业总支。1970年8月建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党委和农副、农牧、
商业总支,9月建水电科总支。1971年4月分工交总支为工业和交通总支,建卫生科总支, 8月
设建设和文教科总支,10月撤销生产指挥部党委。1972年10月林业、文教、水电、手工业、工
业、粮食、商业、农机、建设、农牧、交通、农副、卫生科等总支改为党委,同时,设物资科
总支。1974年3月农牧科党委分为农业、畜牧科党委,4月建公安局党委, 7月水电科党委分为
水利科和农电科直属支部。1975年7 月手工业总支改名为二工业科总支。1976年11月建煤炭科
党委,物资科总支改党委。1979年11月建文化科和税务局总支。1980年 9月建设科和林业科党
委改为局党委。1981年4 月县直机关党委分为县委机关和政府机关两个党委,煤炭科党委改为
总支,10月城建局党委改名为建委党委。1983年 5月县委、县政府机关党委再合并为县直机关
党委, 7月畜牧科党委改为总支。

  到1985年止,县委直属系统党委(总支)有:县直机关、工业、建材工业、纺织、交通、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二轻工业、农机、林业、农业、水利、商业、物资、粮食、县社、教育、卫
生、邮电、兴凯湖水产养殖场、野牲饲养场、铁合金厂等21个党委和税务、医药药材、煤炭、
电业、畜牧、文化等6个总支委员会。

  三、县委所属下级地方组织

  1933年10月县委下设四个区委有自泡子区委(称东区区委)、平阳镇区委(称南区区委)、哈
达河区委(称北区区委),勃利区区委(称西区区委)。

  1947年春全县建11个区委。1948年10月县委下辖13个区委。1956年根据上级指示,全县建
立35个小乡,并在各乡中设立了总支委员会。

  1958年8月人民公社化后,全县建立了19个人民公社,在各公社中建立党委。1964 年11月
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鸡东县,将密山西部的10个公社划归鸡东县。密山县重新划为19个人民公社,
各公社设党委。

  “文革”期间公社党委被公社革命委员会核心组所代替,一直到1970年 6月,各公社恢复
党委。1972年7月,经省革委批准建立新村公社,新村建设指挥部党委改为新村公社党委。

  1984年1至4月,根据中央关于政社分立的指示,将全县20个公社党委改建为 5个镇和15个
乡党委(其中含2个民族乡党委)。

  四、基层党支部

  1930年,县委建立了龙王庙、当壁镇、一撮毛、二道岗、五道岗 5个支部。1931年“9.18”
事变后,建有当壁镇、柞木台子、西大林子、白泡子、哈达、平阳镇、古城镇、青山河口、高
山屯、一撮毛、密山游击队等11个党支部。1934年底,除勃利区所属支部外,多数党员随四军
离开密山,其余各党支部均停止活动。

  密山解放后,于1948年公开建党,农村普遍建立党支部。1950年,工交、财贸、文卫等系
统建立了党支部。“一化三改”以来,城乡党支部逐年增加。

    部分年度党支部分布状况表 单位:个



  五、党 员

  1930年,全县党员约有20人。1934年党员人数增加到110名。

  解放初处于秘密建党阶段,全县党员500人。1948年,公开建党,党员数猛增到 2,035名。
1985年,全县党员发展到12,484名。

全县部分年份党员分布状况 单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