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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府、县公署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府、县公署




  蜂蜜山招垦局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设立。

  密山府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十日(1908年 2月11日),清政府批准设密山府,招垦局总理范
炽泰兼任密山府委员。是年九月二十一日(即10月15日)换三品顶戴绍舒(凤楼)为知府兼荒务局
总理。宣统元年七月十一日(1909年8月26日)胡魁章接任知府兼荒务局总理。

  密山县公署 民国二年(1913年)一月十四日,密山府改为密山县。密山县公署设知事,兼
理司法。

  民国十一年(1922年)县公署设有县知事 1人兼理司法。下设总务室,科长、会计员、收发
员各1人;行政室,庶务员1人,统计员2人,司法书记员3人;税务局,治安员、财税员、税收
员各1人;教育局,局长1人;实业局,局长1人。

  民国十九年(1930年)县公署机构逐步健全,增设新机关。当时最庞大的机构是公安局,全
县有官警156人,枪82只。




   清末、民国时期府、县公署主要官兵更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