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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行政机构的演变

第四节 行政机构的演变




  密山县人民政府机关的行政机构,随形势变化和事业发展而不断变化。逐步建立了合理、
精简、高效、廉洁的行政机构。

  1946年9月至1949年2月,密山县人民政府设有:秘书室、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
科、教育科、农业科、建设科、工商科、武装科、粮食科、县联社、企业公司等13个单位。

  1954年 3月以前,密山县人民政府设有:秘书室、公安局、税务局、邮电局、武装部、民
政科、财政科、粮食科、交通科、教育科、农业科、工商科、水利科、人事科、卫生科、防空
科、林业科、统计科、县联社、企业公司、人民监察委员会等21个单位。

  1954年 3月17日密山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到1956
年 9月,密山县人民委员会所属机构有:办公室、公安局、税务局、邮电局、粮食局、商业局、
专卖局、人事科、工业科、交通科、统计科、财政科、工商科、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文
教科、卫生科、民政科、计划委员会、手工业联社、县联社、人民银行等23个单位。

  1956年 9月密山县人民委员会所属工作机构有: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统计科、人事科、
工业科、手工业科、交通科、邮电科、粮食科、商业科、县联社、财政科、税务科、人民银行、
农业科、林业科、文教科、卫生科、公安局、民政科。同年11月文教科改为文化科和教育局,
农业科改为农业局,新建水利科、劳动科、农产品采购科、体育运动委员会。1957年 2月11日
撤销农产品采购科, 4月畜牧总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系列,10月31日手工业联
社改为手工业科。1958年5月税务局并入财政局。

  1958年 5月密山县根据“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的指示,密山县人民委员会将部分单位进
行合并直到1961年止存有:办公室、人事局、工业局、手工业局、建设局、交通局、邮电局、
劳动局、物资局、物价管理科、粮食局、商业局、财政局、水产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畜牧局、农机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公安局、民政局、统计科、档案馆、广播站、计
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人民银行等33个单位。

  1959年 3月17日,县委决定,密山县建立“联社党委”、“县联社”及“群众组织”。联
社党委即县委,下设8个部,即:办公室、监委、党校、报社、计委、组宣科、群团组织(下设
工、青、妇 )和文联等机构。“人民公社联合社”,管辖;全县各“大联社”,即由几个人民
公社组合的联社,各“大联社”管辖各管理区。各“大联社”逐步地过渡到全县统一的“县联
社”之内。“县联社”机构下设8个部。

   人民公社联合社机构表




  4 月24日,中共密山县委员会发出《关于人民公社党委、管理区委员会及群团组织机构编
制设置方案》(草案)。主要是为了适应人民公社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党委领导,
有利于大生产运动,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巩固人民公社;加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干部配备
原则如下: 1.公社干部平均27名,由党委决定选派;2.管理区管理人员平均2人,最多不得超
过4人(200户以下的设1~2名;300户以上的管理区设2~3名;最多的不超4名)。

   人民公社编制表 单位:名




  由于“县联社”这种组织形式不适应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同年5月“县联社”8大部陆续
恢复科(局)建制。“县联社”机机撤销,又恢复县人民委员会。

  1966年 5月密山县人民委员会所属机构有:办公室、公安局、税务局、民政科、邮电局、
人事科、工业科、建设科、交通科、统计科、劳动科、物资科、物价科、计量科、粮食科、财
政科、商业科、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农机科、农副产品供销科、文教科、卫生科、广播
科、计划委员会、档案馆、手工业联社、畜牧总站、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计划生育办公室、
体育运动委员会等31个单位。

  1967年10月,成立“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有:办公室、毛泽东思
想宣传委员会、政治工作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保卫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
会。原县人民委员会所属的各科(局),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0年 3月20日,密山县革命委员会下辖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
卫部、战备办、商业科、工交科、文教科、民政劳动科、财政金融科、粮食科、林业科、农机
科、卫生科、水电科、农副产品科、农牧科、计统科、科技科、基本建设委员会、广播站、物
资公司、外事办公室、接待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5个单位。

  1976年10月至1980年 6月间,密山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工交办、财贸办、
农林办、文教办、人防办、土地办、计划生育办、外事办、地震办、邮电局、税务局、公安局、
民政局、人事科、信访科、档案科、工业科、建设科、二工业科、交通科、煤炭科、统计科、
劳动科、物资科、物价科、计量科、粮食科、商业科、外贸科、财政科、工商科、农业科、林
业科、水利科、农机科、畜牧科、社队企业科、农电科、教育科、卫生科、文化科、广播事业
科、县联社、气象站、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人民银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等51个单位。

  1980年县人民政府机构作了调整。

    1983年底密山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1984年 3月密山县人民政府改革工作机构,科改为局,机构设置分为“序列内机构”、
“序列外机构”。

  序列内机构:

  办公室① 财政局 交通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经济委员会 审计局 农业局 劳动局

  计划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 林业局 人事监察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 物价局 水利局 民政局

  体育运动委员会 税务局 教育局 司法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粮食局 文化局 公安局

  统计局 商业局 卫生局

  序列外机构:

  工业公司 煤炭公司 档案局

  建材公司 医药公司 社队企业管理局

  二轻公司 农机总站 标准计量管理局

  物资公司 畜牧总站 农电局

  外贸公司 水产总站 广播电视局

  纺织公司

  注:①办公室包括信访办、人民防空办、外事办、侨务办;人事监察局与编制委员会合署,
农业局保留土地管理委员会、农业区划办公室名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
工农教育委员会与教育局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