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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护

第二节 劳动保护




  建国以后,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逐渐受到重视。1950年国家规定:对国营企业中从
事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发给劳动保护津贴;工人实行 8小时工作制,劳逸结合。1962年发放劳
动保护用品。1965年发放劳动保健食品。1976年开始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的身体检查,同时对患有职业病的工人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1985年对劳动保健食品发放
工作进行重新审核,对120个单位进行审核发证,全县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工人共 5,671人;
津贴发放分甲、乙、丙三级,每人每月享受平价食油半斤。1977年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组织全县性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
参予处理伤亡事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国家监察(劳动)、行政(企业)管理、群众
(工会)监督的劳动安全管理体制。1984年以来各企业开展“八懂四会”①安全教育活动。1984
年至 1985年全县共办各种类型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班 12期,全县参加培训、考核发证的职工
14,100人,占应发证总数的95%。1984年至1985年对部分有尘毒危害的企业进行了治理。珠山
煤矿洒水除尘系统工程的设置消除了粉尘作业;水泥厂大型鼓风机的改造消除了严重的噪声污
染;纺纱厂安装罗瓦滚筒式除尘器降低了麻尘浓度;水暖件厂建成树脂交换装置杜绝了有毒作
业。全县改造了锅炉254台,其中:蒸气炉132台,水暖炉122台;整顿了小煤矿142家,对他们
全面地进行了“八懂四会”的安全教育。1985年劳动局专设了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室,配备了安
全监察员,对锅炉、矿山全面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年密山县劳动局荣获了牡丹
江市“八懂四会”安全教育活动信得过单位的荣誉称号。

注;①“八懂”即:懂规章制度和责任;懂安全生产和方法;懂岗位技术和规程;懂设备
构造和性能;懂工艺流程和原理;懂尘毒噪声危害和治理;懂防火常识和规定;懂伤亡事故报
告规程。

  “四会”即;会操作和维护保养;会预防事故和排除故障,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会
防火、救火和使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