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卫
第三节 保卫
一、专业保卫组织
1949年2月成立密山县公安局政治保卫股。1954年2月成立密山县公安局农业互助合作保卫
股。1958年改为经济保卫股。1984年成立密山县国家安全局。1985年成立内保机构和乡镇派出
所。重要经济企业单位成立保卫科、股或企业派出所,一般单位设专兼职保卫干事。
二、群众性保卫组织
1949年 9月基层人民政府设不脱产的公安委员。1954年撤销村公安委员建立群众性的治安
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治保会遭到破坏。1977年整顿恢复治保会
组织加强治保工作。1985年组建群众性的治安联防小组和巡逻检查小组。
三、群专结合的保卫组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军民联防、军警联防、警民联防、群众联防,保卫了国家、
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